泾阳县医院外科综合楼室内环境空气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泾阳县医院外科综合楼室内环境空气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外科综合楼室内环境空气治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未央区正尚国际金融广场A座17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3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XHZX(FW)2023-0099
项目名称:外科综合楼室内环境空气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泾阳县医院外科综合楼室内环境空气治理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6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服务 | 其他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60,000.00 | 46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阳县医院外科综合楼室内环境空气治理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10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阳县医院外科综合楼室内环境空气治理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相应证明文件,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函;
时间:2023年03月21日至2023年03月2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3: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未央区正尚国际金融广场A座17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3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正尚国际金融广场A座17层会议室(请乘坐A5或A6到达)
时间:2023年03月3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正尚国际金融广场A座17层会议室(请乘坐A5或A6到达)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购买文件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请携带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报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报名。
名称:泾阳县医院
地址:泾阳县北极宫大街116号
联系方式:029-********
名称: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正尚国际金融广场A座17层
联系方式:029-********
项目联系人:范慧娟
电话:029-********
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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