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辽宁销售公司东梁油库场地污染治理工程监理项目(三次)

中国石油辽宁销售公司东梁油库场地污染治理工程监理项目(三次)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辽宁销售公司东梁油库场地污染治理工程监理项目(三次)

项目编号:KLGC-FW-LNXS-LH-2023-04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石油辽宁销售公司东梁油库场地污染治理工程监理项目(三次),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销售分公司。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将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见招标文件。

如招标人因相关事由终止招标,投标人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辽宁销售公司东梁油库场地污染治理工程监理项目(三次)。

2.2标段(标包)划分及最高投标限价:一个标包。

2.3技术及服务标准:符合相关现行国家及地方工程建设标准、法律法规及合同等要求。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

③《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

④《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HJ 25.6—2019)

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93号)

⑥《建设监理规范》 (GBT*****-2013)

2.4资金来源:投资计划。

2.5服务地点: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东梁镇东梁村。

2.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预计至2027年12月31日。

2.7招标范围:东梁油库场地污染治理项目监理服务。从施工阶段到验收阶段进行质量、投资、进度与安全环保全过程的监理。

2.8支付方式及支付进度:采用100%商业承兑汇票方式进行支付,承兑期为6个月。按工程进度每季度支付相应比例监理费,最高支付至70%;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再支付剩余的监理费。

2.9计价方式: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下发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依市场原则自主报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附证件清晰可辨扫描件);

3.1.2 投标人应具有化工石油工程类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化工石油专业。

3.2 业绩要求:监理过化工石油工程或环保工程项目(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证明)。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在国内大型炼化行业无不良使用及不诚信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可以提供网站截图,但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2 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以提供网站截图,但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3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最高人民法院(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可以提供网站截图,但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5 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3.4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投标文件真实性的承诺。

3.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与招标人有法律纠纷的企业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5日(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为:每标段人民币500元,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3 本次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 有关交易平台注册、报名、提交等操作问题可参考“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或咨询平台运营技术支持。

4.5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保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平台运营联系方式: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 2023年4月10日15时00分,递交地点为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上传。

5.2.1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 投标申请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2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 5.3.1昆仑银行托管方式。

5.3.1昆仑银行托管方式

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需先在系统内进行保证金递交的操作。投标人须先在线下汇款足额保证金金额至昆仑银行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然后在本系统内操作将项目保证金金额从昆仑银行投标人账户中进行锁定。

昆仑银行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大庆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313*****0019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 号:269*****171*********

5.4 首次使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系统的投标人,请于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自行学习系统操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并推送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销售分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1号

联 系 人:李立成

电 话:159*****746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F7座

联 系 人:林瀚

电 话:024-******** 186*****849

电子邮件:lh186*****849@163.com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咨询电话:**********

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2023320

,辽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场地污染 治理工程 油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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