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百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环北湖公园开发建设项目(一期)韩文公祠、北楼灯光设施(货物)采购竞争性磋商
郴州市百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环北湖公园开发建设项目(一期)韩文公祠、北楼灯光设施(货物)采购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环北湖公园开发建设项目(一期)韩文公祠、北楼灯光设施(货物)采购 | ||
品目 | 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电力系统安装/建筑物照明设备安装 | ||
采购单位 | 郴州市百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北湖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3月20日11:3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3月21日至2023年03月2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燕泉南路中天大厦505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3月31日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燕泉南路中天大厦505室) | ||
预算金额 | ¥3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何婕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554 | ||
采购单位 | 郴州市百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郴州市人民西路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何婕135*****554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郴州市燕泉路中天大厦5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廖菲菲181*****232 |
项目概况
环北湖公园开发建设项目(一期)韩文公祠、北楼灯光设施(货物)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燕泉南路中天大厦5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TC-郴-2023-018
项目名称:环北湖公园开发建设项目(一期)韩文公祠、北楼灯光设施(货物)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环北湖公园开发建设项目(一期)韩文公祠、北楼灯光设施(货物)采购(委托代理编号:XYTC-郴-2023-018)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环北湖公园开发建设项目(一期)韩文公祠、北楼灯光设施(货物)采购
2、委托代理编号:XYTC-郴-2023-018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最高限价:
包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环北湖公园开发建设项目(一期)韩文公祠、北楼灯光设施(货物)采购 | 项 | 1 | ******.00元 | ******.00元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参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
注:近三个月是指(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
(5)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自行在以上5个网站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8个截图资料,8个截图资料分别是信用中国网站4个截图(包含:首页-基础信息;首页-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1个截图,信用湖南网站1个截图,湖南省政府采购网1个截图,信用郴州网站1个截图,查询时间应在获取磋商文件之后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2、其他说明: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3、特定资格条件:无。
4、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有意向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3年3月27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在郴州市燕泉路中天大厦505室 按要求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可选择现金、金融机构转账方式购买磋商文件。
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按本磋商通知第二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9:30(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燕泉南路中天大厦505室)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郴州市百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地 址: 郴州市人民西路3号
(3)联系人: 何婕
(4)电话: 135*****5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 郴州市北湖区燕泉路中天大厦502室
(3)联系人: 廖菲菲
(4)邮 编: ******
(5)电 话: 181*****232 0735-*******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确认通知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已于年 月 日收到你单位年 月 日发出的(项目名称)谈判邀请,确认(参加/不参加)谈判采购。
特此确认。
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1日至2023年03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燕泉南路中天大厦505室)
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按本磋商通知第二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售价:¥4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燕泉南路中天大厦5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燕泉南路中天大厦5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郴州市百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人民西路3号
联系方式:何婕135*****5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燕泉路中天大厦502室
联系方式:廖菲菲181*****2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婕
电 话: 135*****554
标签: 环北湖公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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