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灵山县乡村振兴户外广告牌二期及县城灯杆广告工程[QZZC-2023-G2-50001-GXHL]的招标公告

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灵山县乡村振兴户外广告牌二期及县城灯杆广告工程[QZZC-2023-G2-50001-GXHL]的招标公告

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灵山县乡村振兴户外广告牌二期及县城灯杆广告工程[QZZC-2023-G2-*****-GXHL]的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3-03-20 14:31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山县乡村振兴户外广告牌二期及县城灯杆广告工程已由灵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社会(2021)139号、灵发改社会(2021)140号、灵发改社会(2022)15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灵山县南宾广告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补助及业主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QZZC-2023-G2-*****-GXHL

项目名称:灵山县乡村振兴户外广告牌二期及县城灯杆广告工程

标段划分:

1第一标段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QZZC-2023-G2-*****-GXHL-1

招标项目标段名称:灵山县乡村振兴户外广告牌二期及县城灯杆广告工程(第一标段)

建设地点:平山镇、武利镇、沙坪镇、太平镇、旧州镇、檀圩镇、石塘镇、沙坪镇、佛子镇

建设规模:总高度18m,广告牌面为18m×6m(双面广告牌、三面广告牌均为五处)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肆佰柒拾陆万叁仟捌佰贰拾伍元伍角玖分(¥*******.59)

要求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

2第二标段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QZZC-2023-G2-*****-GXHL-2

招标项目标段名称:灵山县乡村振兴户外广告牌二期及县城灯杆广告工程(第二标段)

建设地点:沙坪镇、那隆镇、佛子镇、平山镇、平南镇、武利镇、新圩镇、丰塘镇。

建设规模:总高度18m,广告牌面为18m×6m(其中:双面广告牌八处、三面广告牌二处)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肆佰壹拾叁万肆仟捌佰陆拾肆元伍角捌分(¥*******.58)

要求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

3第三标段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QZZC-2023-G2-*****-GXHL-3

招标项目标段名称:灵山县乡村振兴户外广告牌二期及县城灯杆广告工程(第三标段)

建设地点:平山镇、平南镇、武利镇、沙坪镇、丰塘镇

建设规模:总高度18m,广告牌面为18m×6m(双面广告牌九处)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叁佰贰拾陆万壹仟肆佰玖拾壹元肆角伍分(¥*******.45)

要求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安装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仅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即: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时,若在前面标段中标的,评委将不再对其后面的参标标段的进行评审)。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 投标人、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投标人、 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4月10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钦州)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023-04-10 10:00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现场开标说明

5.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10日10时00分)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钦州)成功上传。

5.2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专职投标员,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完整有效材料(格式详见投标须知附件)和生成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企业 CA 锁或“桂交易移动CA”按时参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持专职投标员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验证签到,迟到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 8 号,钦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5.4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6.评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 30%。

进度款支付方式:工程款合同内随工程进度按月支付进度款,进度款支付限额为经业主及监理工程师审定的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

8.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钦州)发布。

9.交易服务单位

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监督部门及电话

灵山县宏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0777-*******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灵山县南宾广告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灵山县三海街道江滨二路110号(县文体中心综合楼三楼)

地址:

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 65 号南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五楼西侧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林冬梅

联系人:

麦志强

电话:

0777-*******

电话:

0771-*******

传真:

0777-*******

传真:

0771-*******

电子邮箱:

nbgg*******@163.com

电子邮箱:

gxhanlin@163.com

2023年3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户外广告牌 广告工程 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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