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特勤消防站PPP模式合作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特勤消防站建设项目经开发区(头屯河区)区管委会批准建设,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经开发区(头屯河区)区管委会决定采用Public-Private-Partnership项目管理模式(以下简称PPP模式),引进有实力的投资合作人联合进行房建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及设备购置的投资建设。目前项目已经具备PPP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本项目选择合作社会资本,现邀请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合作者报名并参加资格预审。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1.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特勤消防站PPP模式合作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1.2项目地点:香山街南侧(东邻:卫星路;南邻:预留防爆应急指挥中心;西邻:经一路;北邻:香山街) 1.3项目规模: 1.3.1、土建部分: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特勤消防站建设项目建设用地10776㎡,总建筑面积5596.34㎡,占地面积2067.53㎡,特勤消防站功能用房5584.34㎡,值班室12㎡。投资金额约1945万元; 1.3.2、设备部分: 灭火消防车3辆、举高消防车1辆,专勤消防车1辆、化学事故抢险救援或防化洗消防车1辆、后援消防车、消防摩托车、排演消防车或照明消防车、核生化侦检车、通信消防车、供气消防车等根据需要配置,投资金额约1900万元; 1.3.3、工程建设其它费用及预备费:405万元。 1.4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批项目采用PPP模式合作建设方式,工程建设及设备购置投资用由中标单位先期支付,经开发区财政及审计机关审核确认,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特许经营期3年,通过支付运营和维护费方式完成投、融资回报支付。限满时合作伙伴需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招标人,移交招标人的设施、设备不影响其功能或使用。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及设备购置等投资建设。 2.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投资能力; 3.2、投标企业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外省企业办理进疆备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3.3、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近3年净资产收益率均大于零;近3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50%; 3.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不低于2500万元的存款证明(近一个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工程杜绝任何挂靠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4.报名要求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30日至2015年8月19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9:00(节假日除外)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金证明等资料,前往新疆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街2号一楼102室,报名时提前电话预约)报名,上述资料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资料齐全者可以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4.2资格预审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5.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5.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5.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6、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8月20日下午16: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大厦一楼公共资源交易厅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侯亚娟 联系电话:******* 7、监督电话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办监督电话****-*******、*******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