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6 日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

普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扎实有效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加快推进法治住建建设,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内部学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二、抓好重点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

(一)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的重要任务,系统推进《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等学习,将其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学习的内容,聚焦学思践悟,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

(二)持续加强宪法学习。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安排,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活动,推动宪法走进日常生活、走进人民群众;推动工作人员带头恪守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突出学习宣传住建领域法律法规。深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

三、加强重点普法对象法制宣传教育

(一)抓好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法研法计划,抓住“关键少数”,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党组中心组、各党支部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人员学法常态化、系统化、制度化。加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能力测试,认真组织局工作人员参加“学习强国”应用与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依法办事的能力与水平。

(二)抓好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理论与实务培训,通过个人自学、集体讨论、专题培训等形式,切实强化履职能力,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定期组织“法治大讲堂”,学习住建领域相关法律知识。组织做好智慧普法云平台普法学习工作,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能力和水平。

(三)围绕企业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抓好法治教育。结合行业特点,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等活动,广泛开展住建领域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利益的意识,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和职工的守法自觉性,努力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举办“安全生产月”活动,持续提升施工现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开展物业大讲堂,提升物业从业人员法律素养,指导物业企业依法依规开展服务。

四、强化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抓紧组织实施。各科室、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普法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落实普法责任,结合各自业务大力开展普法工作,提升普法工作的成效。

(二)积极探索,形成多方联动机制。加强与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工作联动,争取相关部门配合,联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形成法治宣传的合力,增强宣传的力度和影响力。

(三)及时总结,做好典型宣传。及时对普法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宣传,营造法治宣传浓厚氛围。请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及时将开展普法宣传的有关材料报局政策法规科存档。

附件: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责任清单


附件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单位名称

重点内容

重点对象

年度重点活动

备注

市住

建局

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潍坊市物业管理条例。

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建筑业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房地产业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物业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等。

(1)3月份举办物业大讲堂,提升物业从业人员法律素养,指导物业企业依法依规开展服务。

(2)6月份举办“安全生产月”活动,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提升施工现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3)7月份组织城建档案培训,提升全市城建档案工作水平。

(4)定期开展“法治大讲堂”,学习住建领域相关法律知识。

(5)做好支部学习工作,学习党内法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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