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乡村文化示范点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彭阳县乡村文化示范点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彭阳县乡村文化示范点建设项目 已由 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以 彭审批发〔2023〕4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彭阳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建设资金来自 自治区专项资金 (宁财 (教) 指标[2022] 701号 ) ,招标人为 彭阳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领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古城镇高庄村:拆除舞台原有龙门架 1副,新建膜结构127㎡、舞台踏步1处;修复舞台 147㎡。
2.城阳乡刘河村: 拆除舞台原有龙门架1副、面包砖490㎡、混凝土硬化910㎡;新建舞台膜结构 125㎡、舞台踏步6.48㎡.修复舞台 8㎡;混凝土硬化场地 1400㎡;篮球场面层铺设悬浮地板并划线 (含篮球架 1套)等。
3.城阳乡城阳村:拆除原有文化广场背景墙,篮球场面层铺设悬浮地板并划线(含篮球架 1套),新建舞台膜结构 85.8㎡;修复并扩大舞台 102㎡;拆除并新建台阶2个等。
4.城阳乡韩寨村: 拆除原有背景墙,篮球场面层铺设悬浮地板并划线;维修舞台踏步;新建膜结构 70㎡;修复舞台 71.6㎡。
5.城阳乡杨坪村:原有文化舞台增设灯光、音响;改造原有卫生间为设备间。
2.2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彭阳县古城镇高庄村,城阳乡刘河村、城阳村韩寨村和杨坪村内。
2.3计划工期:214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于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21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送至宁夏领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固原市原州区新天地商业广场二期7-104号)报名,成功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3月23日上午9:00时;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阳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地 址:固原市彭阳县城政府街育红巷2号
联系人:佘主任
电 话 :138*****810
代理机构:宁夏领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固原市原州区新天地商业广场二期7-104号
联 系 人:余文琴
电 话:182*****725
宁夏领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 3 月 14 日
标签: 文化示范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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