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君达盛华宾馆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裕华东路106号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石家庄君达盛华宾馆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裕华东路106号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石家庄君达盛华宾馆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裕华东路106号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石家庄裕华东路106号设计施工总承包(编号:gkzb202*****00039)已具备采购条件,经石家庄君达盛华宾馆有限责任公司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招标方法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标的物名称数量计量单位
石家庄裕华东路106号设计施工总承包石家庄裕华东路106号设计施工总承包5830平方米

项目计划工期为:100日历天,含项目设计和项目施工。

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东路106号。

施工质量安全要求如下:合格。

其他:项目概况:石家庄裕华东路106号酒店项目,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6号,单体建筑,8层,总建筑面积约5830.94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原有装修拆除、室内装修、机电设备改造、消防设施改造、外立面维修粉刷、门头标识、室外小市政景观等。改造后面向商旅客人为主,新设大堂、早餐厅、健身房、自助洗衣房以及约125间客房,客房面积约25㎡。
招标范围:项目的全部设计采购施工。建筑物的结构、建筑、给排水、暖通、强弱电、消防、装饰装修等全部设计施工内容,室外的给排水、供电、道路、燃气、消防、绿化、景观、标识等全部配套附属设计施工内容,以及与上述工程相关的全部设备设施采购安装(包括但不限于电梯、厨房设备、变配电设备、空调机组、健身设备、洗衣设备、家具家电、窗帘等)。不包含布草、床垫、器皿等酒店日常运营用品。。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和③项要求:
①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③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含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3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作为证明材料,且证明材料中须体现合同金额和竣工日期)。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本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信用中国网页查询截图。
3.1.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1.6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3.1.7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注: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正式员工,设计负责人须为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正式员工,上述三类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提供三类人员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
3.1.8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拟派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1.9其他要求:注册在河北省管辖范围之外的投标人,需要办理进冀备案,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2.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2.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3.2.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3-03-06 17:00:00起至2023-03-14 17:00:00止(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式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是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进行招标文件购买(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登录系统在报名审核通过后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供应商请先进行系统注册后按照上述进行购买文件)。

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根据操作手册进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4.3 交纳标书费

石家庄裕华东路106号设计施工总承包标书费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4 联系人

供应商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次采购业务的联系人,在招标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5 客服电话

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失败或遇到其他问题请拔打客服电话400-189-8880联系咨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03-28 10:00:00(北京时间)。

5.2 递交说明

本项目支持电子投标文件加密递交(签章、加密);同时供应商需准备纸质投标文件盖章密封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采购平台递交。

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5.3递交注意事项

5.3.1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2 供应商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投标工具端进行投标文件递交。供应商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按照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要求。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招标人拒收投标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招标人温馨提醒,为避免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能发生网络拥堵,建议供应商适当提前上传时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上发布。

7.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发布任何招标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招标主体的招标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其他补充

8.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可选择现场递交或邮寄。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应随时跟进快递配送的进度,确保快递员于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十二区40号楼),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邮寄文件的送达时间仅以快递员将文件交予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不以快递系统中显示的签收时间为准。代理机构签收快递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其余时间不确保可正常签收快递。因未在上述时间段内送达快递而导致投标文件递交失败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快递过程中供应商应对投标文件做好防护,由此造成文件损坏、密封破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8.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中开启各供应商的报价并宣读,各供应商可通过腾讯会议远程参加开启会议(代理公司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内联系各供应商授权代表,告知其腾讯会议的链接)。
8.3联合体成员最多为2家,且以施工方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家庄君达盛华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东路100号

联系人: 王 江、许 颖

电 话: 153*****741158*****025

招标代理机构: 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十二区40号楼

联系人: 刘亘、刘春燕

电话: 138*****969

,石家庄

标签: 设计施工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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