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融通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共享系统优化及推广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融通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共享系统优化及推广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融通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共享系统优化及推广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共享系统优化及推广建设项目(编号:gkzb202*****00044)已具备采购条件,经中国融通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招标方法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共享系统优化及推广建设项目 | 共享系统优化及推广建设项目 | 1 | 项 |
项目计划工期为:整体工期需在签订合同后 8 个月内完成共享系统优化及智能 应用深化全部工作任务,共享应用实施推广以应纳尽纳原则按业务部门要求完成推广。
建设地点位于:招标人指定地点。
施工质量安全要求如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
其他:(1)共享系统优化及智能应用深化
以财务共享信息化平台试点建设内容为实施基础进行优化扩展,基础内容主要包括报账平台、共享作业管理、共享运营管理、财务核算、财务报表、电子影像、移动应用、电子会计档案、费用预算、资金结算、系统集成等,扩展内容主要包括电子会计凭证、银行电子回单、0CR识别、系统集成扩展、财司对接适应性改造、智能稽核、智能报账等。
(2)共享应用实施推广
根据集团统一安排,本次系统建设将除金融板块(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及涉密单位外共180家核算单位在本次系统建设范围内纳入财务共享,并根据业务单位的板块属性、业态特点等综合考虑,实行分批次纳入或新设零星纳入。相关内容主要包括:需求差异调研、方案优化调整、应用推广培训、基础数据与业务数据初始、系统上线切换、系统运行维护等。
本项目最高限价2570万元人民币,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本项目增设投标人现场述标环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须为非外资单位;
3.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4.潜在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潜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年至2021年度连续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附注)或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
6.重大违法记录情况: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7.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被军采网列入失信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8.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提交相关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3-02-13 19:00:00起至2023-02-27 19:00:00止(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式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是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进行招标文件购买(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登录系统在报名审核通过后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供应商请先进行系统注册后按照上述进行购买文件)。
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根据操作手册进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4.3 交纳标书费
共享系统优化及推广建设项目标书费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4.4 联系人
供应商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次采购业务的联系人,在招标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5 客服电话
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失败或遇到其他问题请拔打客服电话400-189-8880联系咨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03-06 09:30:00(北京时间)。
5.2 递交说明
本项目支持电子投标文件加密递交(签章、加密);同时供应商需准备纸质投标文件盖章密封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采购平台递交。
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5.3递交注意事项
5.3.1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2 供应商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投标工具端进行投标文件递交。供应商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按照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要求。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招标人拒收投标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招标人温馨提醒,为避免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能发生网络拥堵,建议供应商适当提前上传时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上发布。
7.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发布任何招标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招标主体的招标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其他补充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支付成功后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请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码。支付要求:
(1)单位名称: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银行账号:020*****192********
(3)开户行:工行西客站支行
付款后请将开票信息、项目名称(编号)、邮寄地址、一般纳税人证明(普票可不用)发送至*********@qq.com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融通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65 号电信实业大厦 4 层
联系人: 张丁
电 话: 186*****731
招标代理机构: 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 39 号西金大厦 8 层 809 室
联系人: 刘蓓
电话: 138*****994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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