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川0105破2号关于兴能债权资产处置的公告
(2021)川0105破2号关于兴能债权资产处置的公告
成都成飞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成飞建设对兴能公司享有债权资产处置的公告
(2021)成建破管字第439号
成都成飞建设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根据《成都兴能置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及成都兴能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出具的《债权复核结论通知》,目前成飞建设享有兴能公司优先受偿权********.26元,普通债权********.31元。因受到政府监管房屋预售资金只能用于项目续建的客观原因,兴能公司无法完全按照《成都兴能置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规定的内容偿还债务,兴能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向成飞建设出具了《关于对成飞公司债权清偿的函》,对债务的偿还方式进行了调整。管理人根据《成都成飞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向成飞建设债委会提交了《提请债委会审议关于兴能公司偿债方案草案》,经债委会表决后该《草案》获得通过。现将成飞建设对兴能公司享有的债权资产处置方式予以公告。
一、该项资产处置的背景说明
根据《成都兴能置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载明,成飞建设享有的债权分为优先受偿的债权以及普通债权,优先债权在兴能置业西城新中心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后逐步清偿,其中本金部分货币清偿,利息及其他部分根据情况货币资金或者房产清偿,清偿资金来源为项目预售回款资金,首先支付项目管理费用以及“(2018)川01刑终844号”《刑事判决书》所涉及的债权,然后提取40%保证后期工程费用,再其次以每月销售回款10%为限支付投资人的投资本金,最后用以清偿优先债权。普通债权部分在项目修建完成后以西城新中心项目的房产进行抵偿,抵偿价格按照届时项目房产的备案价或政府限价优惠5%计算。
根据成都兴能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的陈述,《成都兴能置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对于优先债权的偿债资金为项目预售的销售回款,但项目复工后,根据成都市相关部门的政策,销售回款资金必须进入政府监管账户,其用途仅能用于项目的后续修建,因此该笔资金实际已经无法用于偿还债务,截止目前,成飞建设并未实际按照“重整计划”获得清偿。
二、资产处置方案
鉴于上述情况,兴能公司提出以“西城新中心”项目房产抵偿的方式实现成飞建设的优先债权。即兴能公司提供西城新中心2号楼1层商业用房共计6间(详见附件),总面积549.68平方米抵偿债权,抵偿价格以房屋备案价格(详见附件)优惠5%,即单价*****元作为计算依据。上述房屋共计价值********元,上述价格与成飞建设享有的优先受偿权金额********.26元之间的差价*******.74元,兴能公司考虑到变更了《成都兴能置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实际情况,作为补偿不再要求成飞建设予以补足。
根据《成都成飞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六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债权人委员会经表决通过了上述资产处置方案。
三、公告事项
该事项已经经过成都成飞建设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表决通过,管理人现将上述事项通告全体债权人。债权人在2023年3月23日之前,有权按照公告确定的方式对上述事项提出书面意见。
意见提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由债权人签章并按照下列方式邮寄送达方为有效(书面意见提出时间以邮寄邮戳记载的收寄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成都市620号邮政信箱(行政区划为成都市武侯区)
收件人:成飞建设管理人
收件电话:177*****120
成都成飞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
1、《成都兴能置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节选)
2、《关于对成飞公司债权清偿的函》及其附件
3、《以房抵款协议书》
4、拟抵债房屋的现场外部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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