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青川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2023年青川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询 价 文 件
项目名称:2023年青川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0日
询价邀请书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青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青川府办发〔2015〕47号)及《青川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的通知>的通知》(青财法〔2020〕2号)等文件精神,对“2023年青川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试剂耗材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
询价须知
项目名称 | 2023年青川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 ||
质量要求 | 符合业主要求及行业规范 | ||
售后服务要求 | 质保期不低于1年 | ||
项目完工时间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且具有经营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报价文件受理单位: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报价文件受理方式:密封邮寄交送(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报价文件交送地址:青川县乔庄镇北井坝金诚街7号(邮编:******) 报价文件受理截止时间:2022年3月31日 | |||
联系人 | 赵女士 | 联系电话 | 189-8128-6431 |
一、本次询价采购的项目:2023年青川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试剂耗材采购项目,质量要求应符合采购方要求和行业的有关规定。
二、报价:本次报价应包含试剂耗材费、运费、人工费、税费等各项费用。
三、评标办法:在满足质量要求的前提下,最低价中标。
四、付款方式:到货验收合格后,由供货方提供正规发票,30个工作日内付清项目全款。
五、采购清单与控制价:总价不超过22万元(快检试剂不超过2万元)。
六、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一)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
(二)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也不能作为有效投标人。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四)投标供应商与招标人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七、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八、投标货币
本次询价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
(一)单位和总价都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二)开标记录表中记录的投标报价、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大写)和报价汇总表中的总价金额,三者应完全一致(按要求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除外)。
(三)投标总报价的大写和小写,应是对报价汇总表中的总价金额四舍五入取整数精确到元(人民币);否则视为不响应。
九、知识产权
(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二)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三)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十、报价文件至少包含以下内容,密封递交至我单位:
(一)供应商应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加盖鲜章);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诚信声明并加盖单位鲜章)。
(二)报价表加盖单位鲜章(见附件1)。
(三)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见附件2)。
(四)法人代表授权书(见附件3)。
(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见附件4)。
(六)比选资料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十一、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二)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二、中标通知书
(一)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生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四)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者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十三、投标纪律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采购单位、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询价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标签: 试剂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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