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浑港航中心码头升级改造项目(EPC+F)招标公告
陆浑港航中心码头升级改造项目(EPC+F)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陆浑港航中心码头升级改造项目(EPC+F)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嵩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洛阳冠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F(设计-采购-施工+融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陆浑港航中心码头升级改造项目(EPC+F);
2、招标编号:2023-03-08
3、项目规模及内容:项目拟建设集游乐、生活为一体的水上乐园,打造13.3公里的水上交通航线(水路公交)。游客服务中心2处占地400亩,汽车自驾游露营地1处占地300亩,配套停车场、充电桩、住宿、餐饮、购物商场、休闲木屋、游艇俱乐部、码头、趸船及夜游轮船、游艇、帆船等水上游乐设施等相关工作。
4、建设地点:嵩县;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总投资约*****万元人民币;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陆浑港航中心码头升级改造项目EPC+F(设计-采购-施工+融资);
二标段:陆浑港航中心码头升级改造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7、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项目采用EPC+F(设计-采购-施工+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该工程的融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整体移交等,以及完成本工程相关报批报建、验收等工作,直至工程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包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二标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及工程移交阶段、保修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8、工期要求:
一标段工期:24个月,包括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
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采购、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9、质量要求:
一标段:设计质量标准:按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执行,能顺利通过审批部门的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采购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二标段:达到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0、融资服务要求: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项目资金需求,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融资,并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展,项目按约定工期竣工交付使用。
11、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3、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要求:
1、企(事)业要求:投标人应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证明资料;(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2、资质要求:
2.1 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设计资质要求:设计需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2.1、2.2要求投标人可同时具备,也可为多家投标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独立承担或以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身份承担过合同额1亿人民币(含)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或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的或承担过单项合同额5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投标文件中须附项目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网页截图,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4、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承诺未担任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项目经理签字);(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复印件、无在建承诺,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与项目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且承诺未担任任何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项目总负责人签字);(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复印件、无在建承诺,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若为联合体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6、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7、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2)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有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分工,并声明承诺联合体各成员对本次投标以及成交后签订合同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中需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单位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程工作的,如有资质和能力要求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如果有时)。
(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8、投标人须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外省企业必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备案信息);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须提供网页查询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需提供)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10、本项目招标人拒绝投标人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其他单位投标,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第二标段要求:
1、 投标人应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证明资料;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须提供无在监工程及不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格式自拟);(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复印件、无在监工程及不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人均无效;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8、本项目招标人拒绝投标人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其他单位投标,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投递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4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乐天街炎黄科技园D8座2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嵩县陆浑大道与大禹路交叉口新区客运站三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9-********
代理机构:洛阳冠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乐天街炎黄科技园D8座2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57*****877
2023年3月20日
标签: 码头升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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