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县蚁蚂吐河吗哈吐支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
围场县蚁蚂吐河吗哈吐支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
项目编号: | GC130*****2300102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3-27 17:00:00 |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 2023-04-02 17:0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04-13 09:30:00 |
开标时间: | 2023-04-13 09:30:00 | ||
正式公告 |
1、招标条件
围场县蚁蚂吐河吗哈吐支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围审批招核字【2023】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分局,资金来源为县本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内容:河道污染底泥清除17.6km;生态修复工程主槽湿地种植,滩地种植覆绿,岸坡种植覆绿;修建隔离带34.5km;修建坡面截水沟3400m等。
2.2建设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燕格柏乡吗哈吐村,位于围场县城西北部,距县城48公里,距燕格柏乡政府15公里。
2.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后6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文件。
2.4招标范围: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和竣工图设计等,完成设计单位应到现场的任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3.4根据《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招标人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包含联合体及其成员各方)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统一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人可于2023年3月21日9时0分至2023年3月27日17:00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网站(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点击【投标用户登录】登录投标系统,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下载文件;
4.2登录须知
4.2.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下载文件;
4.2.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首先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网站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按照网站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完成注册,并办理CA,具体事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网站的通知公告。
4.3招标文件发售: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投标人如未在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注册并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5、招标文件答疑
5.1投标人的提疑截止时间:2023年4月2日17时00分。
集中解答的澄清截止时间:2023年4月3日17时00分。
5.2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提疑截止时间内,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网站“网上质疑”模块进行提问,所提问题只能涉及本招标文件内容,且不得透露投标人基本信息。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缴纳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以银行电汇或转账、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提交。
1、投标人拟使用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点击【电子保函】菜单进入电子保函服务系统自主选择出函机构,并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操作,操作方式详见门户网站--资料下载--用户手册--《电子保函平台操作手册》。
2、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应当提交购买保险的相关证明。银行保函应当从河北省区域内或者外埠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区域内)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出具,并在开具后同时将纸质保函扫描上传在“保函扫描件”,确认绑定后方可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将保函清晰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并对保函的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以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提交保证金的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大写:叁万元整。(小写:¥*****.00元)
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时,由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交至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账户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30*****957*********-114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围场支行。
投标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备注: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3年4月13日9时30分,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
7.2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详细投标流程见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右下角【投标流程】。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分局
地址:围场县
联系人:夏鹏飞
电话:0314-*******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安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旺角国际1815
联系人:乔悦
电话:0311-********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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