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拉村生态文明村试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木拉村生态文明村试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我公司受玛曲县木西合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办理玛曲县木西合乡木拉村生态文明村试点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代理业务。根据(州发改生态[2015]620号)关于玛曲县木西合乡木拉村生态文明村试点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玛曲县木西合乡木拉村生态文明村试点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县、市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及涉农项目资金
  建设规模及内容如下:
  危房改造30户、风貌改造68户、卫生厕所68户、村庄入口标识牌1个、养殖畜牧暖棚5×80㎡、农微商平台搭建1套、牧家乐改造扶持2户、村民文化活动中心80㎡、图书室一所30㎡、便民超市一所30㎡、生态宣传栏2个、政务公开栏2个、村庄绿化植树500课、手工艺传习作坊160㎡、村庄主干道硬化1500米宽4.5米、村庄巷道硬化1500米宽3米、道路排水边沟2000米、购置太阳能路灯50盏。
  施工地点:玛曲县木西合乡木拉村。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合格。
  二、投标人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的施工企业资质,具有重合同、守信誉、重质量、保安全、能够精诚合作的良好社会信誉。
  2、项目部班子组成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和前提,是招标人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的首要环节。
  3、报名时须携带和提交的文件: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b、资质证书副本:c、取费证副本;d、安全生产许可证;e、最新银行资信证明 (带开户银行许可证);f、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g、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管理员、安全员、招投标从业人员和机械管理员的证书,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为准;h、省外企业必须办理进甘许可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建造师;i、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其他:
  1、投标人必项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2、投标单位出具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工资表及劳务合同等。
  三、报名地点:玛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
  四、报名时间:2015年8月3日-2015年8月7日
  上午:9:30-12:00 ,下午:14:30-17:30
  五、投标保证金:(电汇、转账、投保函)
  1.投标人应于开标三天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转汇到玛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电汇或转账时必须明确该款项目是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并将银行转账或电汇凭据及时送到玛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确定本款项是否到账(以保证金到专用账户时间为准),同时领取投标保证金确认单。投标保证金确认单或投保函与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交开标现场,由监标人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投标人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网银不予受理),且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登记时的名称完全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账户或其他机构名称缴纳。
  3.投标单位如需办理投标保证金担保事宜的,需经玛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意后方可办理。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00元
  开户单位:玛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玛曲县信用联社营业部
  收款人账号:****************21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从单位基本账户支付,其他账户或方式不予接受)
  六、投诉机构:玛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监督办公室
  七、投诉电话:****-*******
  八、代理公司联系人及电话:
  甘小云:153*****556
  0941-*******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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