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江洋农场三叠井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4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江洋农场三叠井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建咨业[2015]20号
开标时间:2015-08-26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闽侯县江洋鸿丰果蔬专业合作社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侯县2014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江洋农场三叠井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工程已由福州市财政局以榕财农综[2014]5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地方财政投资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闽侯县江洋鸿丰果蔬专业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闽侯县2014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江洋农场三叠井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闽侯县大湖乡江洋农场;
2.3资金来源:中央和地方财政投资及业主自筹;
2.4工程建设规模 :本工程预算造价约为55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新建50立方米蓄水池10座,衬砌路边沟10条9.96公里,埋设管道11条5.5公里,整修蓄水塘坝1座,新建跌水28个,过路涵洞26处,河道清淤2.7公里,新建机耕路10条10.21公里,新建回车场1个,错车道4个。
2.6工期要求:90个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8.1咨询单位: 福建省正大青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8.2设计单位: 福建中地土地整理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8.3代建单位: / ;
2.8.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有合格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4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
注:其中项目经理若为一级临时建造师证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5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注册造价师1人(或水利专业的造价员1人)及质检(量)员(1人)等,上述人员均具有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6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9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5年7月31日至2015年8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 时,下午 14:00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含图纸、控制价、光盘)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申请人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并在汇款凭证上注明为本工程施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应提交不少于人民币壹拾万零壹仟元整(¥101000.00)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8 月 26 日上午10:00时,地点为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建造师(含临时)注册执业证、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等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场核验登记,(授权委托人与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江洋鸿丰果蔬专业合作社
地 址: 闽侯县江洋农场江洋村10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9*****333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保福路67号2栋二层
联 系人: 黄工
电 话:****-********, 传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福州闽侯支行;
帐户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1516 0142 1000 0041。
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须注明“闽侯县2014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江洋农场三叠井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工程”) 的保证金(可简写)。


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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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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