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2015年一事一议安字营镇刘张营村道路建设招标公告
镇平县2015年一事一议安字营镇刘张营村道路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镇平县2015年一事一议项目安字营镇刘张营村道路建设项目已
由南阳市财政局文件,宛财预【2015】352号文,镇财采购GK078号,批准
建设。
项目业主:镇平县安子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及村民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if !supportLists]-->2.<!--[endif]-->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南省镇平县安子营镇
项目概况:刁刘路620米,刁刘路至大张庄长1080米,宽3.5米,厚
0.18米,水泥路面。
招标范围: 详见 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内承担过同类工程的业绩,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按无效标处理。
4. 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时间:2015年7月30日至2015年8月5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9:00时。
4.2、报名地点及方法: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西100米路北),本项目只接受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现场等形式的投标报名,实行投标人资格后审,不进行资格预审。投标人须先缴纳招标文件文件费用(妥善保管票据,开标时提供原件),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进行投标。缴纳费用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招标文件1000元/份。售后不退。
邮箱地址:zpggzyjsgc@126.com
账户名称: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建设工程活动标书费
缴纳账号:1714 0240 3800 0012 41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镇平县支行营业室
然后通过电子邮件,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表》(见附表),联系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若有其他疑问,请各投标企业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提出的疑问。
5.开标时递交时应提供的资料
所有投标人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须为本企业职工并持有企业为其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拟任项目经理应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票据等相关资料。以上资料必须出具原件并留一套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以上资质证明等手续、文件真实有效,若审查出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进行惩处。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北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镇平县安子营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镇平县安子营镇
联 系 人:李振平
电 话:137*****00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北路与红旗路交叉口东北角豫水大厦5005室
联 系 人:魏先生
电 话:****-********
招标人:镇平县安子营镇人民政府
日 期: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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