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五和实验学校五和实验学校报告厅、教师食堂、会议室、办公室等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五和实验学校五和实验学校报告厅、教师食堂、会议室、办公室等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深圳市龙岗区五和实验学校五和实验学校报告厅、教师食堂、会议室、办公室等设备采购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货物/其他货物 |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龙岗区五和实验学校 | ||
行政区域 | 龙岗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3月20日17:1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6月06日至2022年06月1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请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192.168.170.48:8084/BSTool采购文件领取菜单领取采购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6月17日14:00 | ||
开标地点 | 深圳市诚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 | ||
预算金额 | ¥29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黎翔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035 |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龙岗区五和实验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无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7*****035 | ||
代理机构名称 | 深圳市诚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深圳市龙岗区五和实验学校五和实验学校报告厅、教师食堂、会议室、办公室等设备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前往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7日15:00: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GDL**********
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五和实验学校五和实验学校报告厅、教师食堂、会议室、办公室等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290.20万元
最高限价:290.20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备注 |
1 | 深圳市龙岗区五和实验学校五和实验学校报告厅、教师食堂、会议室、办公室等设备采购 | 1.0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07日至2022年06月13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尚景社区龙翔大道9009号珠江广场A1栋9A1F
方式:现场获取并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06月17日 15:00:00(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尚景社区龙翔大道9009号珠江广场A1栋9A1F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下投标,采用纸质投标文件。
2、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凡要求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的,请投标人于截标5日前提出,并将书面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受理。如有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截标3日前将澄清或修补、答疑情况在相关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因疏忽,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相关的澄清或修补、答疑情况,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需对采购文件进行质疑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网下向我公司递交书面质疑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网下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3、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一)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二)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szceecc.cn/)。
4、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龙岗区五和实验学校
地 址:龙岗区坂田街道虎山路115号
联系方式: 黎主任/137*****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诚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尚景社区龙翔大道9009号珠江广场A1栋9A1F
联系方式:钟工/0755-********/137*****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工
电 话:0755-********/137*****808
Email:*********@qq.com
深圳市诚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0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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