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棚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顶棚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丽水西收费站顶棚改造工程已由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立项,项目资金自筹,受项目业主 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丽水管理处为本项目招标人(下称招标人),负责该项目的建设管理和招标采购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丽水西收费站顶棚改造工程设一个合同段,主要工程内容为:建筑面积约898.37平方米,高度14.022米,钢框架结构。包括建筑结构、电气工程、给排水、收费站电、夜景灯光,原收费站顶棚拆除(含残值回收)等。
工期要求: 4个月,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合同段招标要求:
丽水西收费站顶棚改造工程:1、资质要求: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2、业绩要求:自2012年1月1日以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个产值为人民币4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且工程质量合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3日—2015年 8月7日上午8:30时至12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浙江省丽水市和平路65号四楼)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施工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施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25日下午 14 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相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丽水市水阁垟店金丽温高速丽水管理处2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丽水管理处
联 系 人: 牛先生
联 系 人: 刘未、唐敏
电 话:****-*******
传 真:0578--2970333
邮政编码: 32300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 *******
传 真:****-*******
邮政编码:323000
2015 年 7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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