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不良债权资产包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不良债权资产包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拟对持有的福建厚德粮食贸易有限公司等4户不良债权资产组包实施公开转让处置。截至债权转让基准日2023年3月31日,福建厚德粮食贸易有限公司等4户不良债权本息总额人民币72,947,498.85元,其中本金余额人民币30,523,079.91元,利息余额(含罚息、复利,下同)人民币42,424,418.94 元。
一、资产包分户情况
(一)福建厚德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1.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债务人福建厚德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尚结欠债权本息总额人民币45,461,939.72元,其中本金余额人民币19,697,066.04元,利息人民币25,764,873.68元。贷款担保方式保证兼抵押担保,即由宁德市奇隆翔农业有限公司、杨烈、周世梅、谢玉芝、周大祥、黄素容、安诺纸业(福建)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抵押物已处置回收。
2.债务人基本情况
债务人福建厚德粮食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98******N)成立于2007年3月9日,注册地福州保税区海峡经贸广场1#楼C308室,法定代表人杨烈,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股东杨烈占股60%、王雅芳占股40%。债务人已无经营,并于2018年6月14日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注销),且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3.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一:宁德市奇隆翔农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7月4日,注册地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侨工业集中区,104国道以东,疏港公路以北2幢,法定代表人周大祥,注册资本人民币1600万元,股东周大祥占股60%、周大荣占股40%。该保证人已无经营,并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保证人二:杨烈,男,1974年08月08日出生,住所地福州市仓山区连江南路2号。该保证人已被法院列入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保证人三:周世梅,男,1974年08月27日出生,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树汤路60号蔚蓝雅园1座2205单元。该保证人已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保证人四:谢玉芝,女,1977年04月02日出生,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融侨路7号达芙妮新苑3座502。该保证人已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保证人五:周大祥,男,1975年02月28日出生,住所地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石后乡林下洋村干地坪1号。该保证人已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保证人六:黄素容,女,1975年09月28日出生,住所地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赤溪镇院前村后塔路8号。该保证人仅对其中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保证人已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保证人七:安诺纸业(福建)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93******B)成立于2006年9月14日,注册地福鼎市潋城安诺工业园,法定代表人谢忠行,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股东福建安诺集团有限公司占股80%、谢忠行占股20%。该保证人已宣告破产清算,并于2022年5月破产清算程序终结。
4.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涉及诉讼案件已终本执行。
(二)福州凯普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1.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福州凯普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尚结欠债权本息总额人民币7,790,249.75元,其中本金人民币2,690,947.88元,利息人民币5,099,301.87 元。贷款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即由宁德市中源建材有限公司、福建省恒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福建中西海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福州鸿天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沈龙淼与陈珠英、沈廷尧与郑榕、林长书与王翠容、罗瑞明与缪丽玉分别在最高债权额600万元限度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债务人基本情况
债务人福州凯普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70*******)成立于2005年3月14日,注册地址福州市马尾区马江路25号2#楼(自贸试验区内),注册资本3080万元,股东郭冰出资1570.8万元,占股51%,刘弥出资1509.2万元,占股49%,法定代表人林胜泉,主营业务:生产发电机、电机等产品。2017年5月债务人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并批准了破产重整计划,原债权行以现金受偿回收部分债权后,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债务人已完成破产重整,剩余债务不再予以清偿。
3.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一:宁德市中源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5月18日,注册地址福安市赛岐开发区罗江望江花园3幢204-1号(租赁),注册资本908万元,股东罗瑞明出资664万元,占股73.13%;吴丽平出资244万元,占股26.87%。法定代表人罗瑞明,实际控制人罗瑞明,主营建材、电机销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该保证人已无经营,并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
保证人二:福建省恒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16日,注册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38号龙赋大厦9层903室,注册资本*****万元,股东罗瑞明出资3900万元,占股13%;沈廷尧出资3300万元,占股11%;神州(福建)进出口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股10%;林长书出资1800万元,占股6%,林廷光/郭廷章/刘宽明/张清坤/占带弟/张波/阮国雄/刘荣峰各出资1200万元,占股4%;王斌斌/郑震东/翁义光/林文盛/郑长云/沈玉华/各出资900万元,占股3%;刘伟光/王亮亮/吴振雄/宋宝祥/郭峰荣各出资600万元,占股2%。法定代表人沈廷尧,实际控制人罗瑞明,主营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担保业务和其他法律等。该保证人已无经营,并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
保证人三:福建中西海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详见第(三)户债务人)。
保证人四:福州鸿天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详见第(四)户债务人)。
保证人五:沈龙淼与陈珠英夫妇。沈龙淼,男,1959年5月18日出生,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江厝路80号湖前小区17座304;陈珠英,女,1970年9月12日出生,系沈龙淼配偶,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江厝路80号湖前小区17座304。该保证人已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
保证人六:沈廷尧与郑榕。沈廷尧,男,1962年11月15日出生,住所地福建省福安市城北街道锦鸡垅263-2号;郑榕,女,1970年6月3日出生,系沈廷尧配偶,住所地福建省福安市城北街道锦鸡垅263-2号。该保证人已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
保证人七:林长书与王翠容。林长书,男,1969年10月26日出生,住所地福建省福安市溪柄镇溪柄村新村路36号;王翠容,女,1979年1月20日出生,系林长书配偶,住所地福建省福安市城北街道上杭路42号。该保证人已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
保证人八:罗瑞明与缪丽玉。罗瑞明,男,1953年9月23日出生,住所地福建省福安市赛岐开发区罗江村外巷路15-4号;缪丽玉,女,1955年11月25日,系罗瑞明配偶,住所地福建省福安市赛岐开发区罗江村外巷路15-4号。该保证人已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
4.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涉及诉讼案件已终本执行。
(三)福建中西海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1.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福建中西海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尚结欠债权本息总额人民币9,902,848.54元,其中本金人民币4,085,392.36元,利息人民币5,817,456.18元。贷款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即由宁德市中源建材有限公司、福建省恒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福州凯普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福州鸿天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沈龙淼与陈珠英、沈廷尧与郑榕、林长书与王翠容、罗瑞明与缪丽玉分别在最高债权额600万元限度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债务人基本情况
债务人福建中西海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77*******)成立于2005年7月21日,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八层A8室,注册资本3060万元,股东杨旺出资人民币3060万元,持股比例100%。法定代表人杨旺,实际控制人林长书,主营焦炭、金属材料、石材、电机等贸易。债务人已无经营,并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
3.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一:宁德市中源建材有限公司(详见第(二)户债务人之保证人一)。
保证人二:福建省恒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详见第(二)户债务人之保证人二)。
保证人三:福州凯普动力机械有限公司(详见第(二)户债务人)。
保证人四:福州鸿天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详见第(四)户债务人)。
保证人五:沈龙淼与陈珠英(详见第(二)户债务人之保证人五)。
保证人六:沈廷尧与郑榕(详见第(二)户债务人之保证人六)。
保证人七:林长书与王翠容(详见第(二)户债务人之保证人七)。
保证人八:罗瑞明与缪丽玉(详见第(二)户债务人之保证人八)。
4.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涉及诉讼案件已终本执行。
(四)福州鸿天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1.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福州鸿天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尚结欠债权本息总额人民币9,792,460.83元,其中本金人民币4,049,673.63元,利息人民币5,742,787.20元。贷款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即由宁德市中源建材有限公司、福建省恒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福州凯普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福建中西海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沈龙淼与陈珠英、沈廷尧与郑榕、林长书与王翠容、罗瑞明与缪丽玉分别在最高债权额600万元限度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债务人基本情况
债务人福州鸿天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60*******)成立于1997年8月29日,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新路口华盛大厦19层D单元,注册资本5000万元,股东郑艳出资5000万元,占股100%。法定代表人郑艳,实际控制人沈廷尧,主营机电产品、纸制品等贸易。债务人已无经营,并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
3.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一:宁德市中源建材有限公司(详见第(二)户债务人之保证人一)。
保证人二:福建省恒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详见第(二)户债务人之保证人二)。
保证人三:福州凯普动力机械有限公司(详见第(二)户债务人)。
保证人四:福建中西海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详见第(三)户债务人)。
保证人五:沈龙淼与陈珠英(详见第(二)户债务人之保证人五)。
保证人六:沈廷尧与郑榕(详见第(二)户债务人之保证人六)。
保证人七:林长书与王翠容(详见第(二)户债务人之保证人七)。
保证人八:罗瑞明与缪丽玉(详见第(二)户债务人之保证人八)。
4.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涉及诉讼案件已终本执行。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包债权信息仅参考,我司不对其构成任何保证和承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最终以借据、合同、法律文书、产权和工商登记部门等有关资料为准。请投资者自行独立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受让该债权资产包后存在或可能存在的有关风险。
二、处置方式及时间安排
处置方式为福建厚德粮食贸易有限公司等4户不良债权资产组包公开转让处置,预计将于2023年5月—2023年6月期间通过淘宝或京东等公开网络平台实施公开转让处置,具体情况敬请关注我司官网(http://www.gwamcc.com)公告。
三、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竞价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竞价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其关联方及债务人、担保人委托的主体;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及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其他依据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除外)。
四、交易条件
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五、公告发布日期及公告有效期
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3月21日。
公告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有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包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六、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91-********
传真:0591-********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3号
邮政编码:******
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蔡女士
联系电话:059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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