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重点流域生态健康评估水生态调查技术服务询价公告
2023年广西重点流域生态健康评估水生态调查技术服务询价公告
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2023年广西重点流域生态健康评估水生态调查技术服务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广西重点流域生态健康评估水生态调查技术服务
二、项目预算
9万元整。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需求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分别于2023年4月和8月,在防城江流域3个断面开展2次水生态调查,具体为:通过现场调查和实验室分析,完成防城江流域3个断面鱼类、大型底栖动物和着生硅藻定性、定量采集和鉴定分析,明确调查取样点的鱼类种类和体长、体重,大型底栖动物的种类、密度和生物量,以及着生硅藻的种类、相对密度等,并完成相应生物评价指数计算,得出对应评价结论,提交防城江流域3个断面水生态调查报告。
(二)技术要求:满足《流域健康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环办函〔2013〕320号)和广西重点流域生态健康评估项目工作要求。
(三)时间要求: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或能提供具备相关技术服务能力的业绩证明(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包含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内容)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企业自2022年3月至2023年2月的增值税纳税证明(包括无纳税记录或零报税的证明),新成立且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按实际提供(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六)采购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依法免缴社保费的相关证明(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七)提供股东的查询证明(必须提供,如无法提供,请出具关于无法提供该材料的说明,须盖公章);
(八)需求响应表(附件1)、询价记录表(附件2)(含品名、规格、技术参数、单价、总价等)及服务承诺书等(附件3)(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九)1份具备相关技术服务能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
(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六、成交规则
最低价成交法。供应商所提交报价应在项目预算内,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超出项目预算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按作废处理。经对报价文件比较,以满足我单位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最后报价出现相同且均最低的,按照服务承诺优劣排序,如最后报价且服务承诺相同的,按照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供应商。如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则按照最低报价顺位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以此类推。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二份。于2023年3月27日18:00前提交或邮寄至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号办公楼406办公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韦云,联系电话:0771-*******,185*****172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23年广西重点流域生态健康评估水生态调查技术服务采购需求响应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23年广西重点流域生态健康评估水生态调查技术服务采购询价记录表
3.服务承诺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23年3月21日
关联文件:
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2023年广西重点流域生态健康评估水生态调查技术服务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广西重点流域生态健康评估水生态调查技术服务
二、项目预算
9万元整。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需求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分别于2023年4月和8月,在防城江流域3个断面开展2次水生态调查,具体为:通过现场调查和实验室分析,完成防城江流域3个断面鱼类、大型底栖动物和着生硅藻定性、定量采集和鉴定分析,明确调查取样点的鱼类种类和体长、体重,大型底栖动物的种类、密度和生物量,以及着生硅藻的种类、相对密度等,并完成相应生物评价指数计算,得出对应评价结论,提交防城江流域3个断面水生态调查报告。
(二)技术要求:满足《流域健康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环办函〔2013〕320号)和广西重点流域生态健康评估项目工作要求。
(三)时间要求: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或能提供具备相关技术服务能力的业绩证明(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包含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内容)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企业自2022年3月至2023年2月的增值税纳税证明(包括无纳税记录或零报税的证明),新成立且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按实际提供(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六)采购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依法免缴社保费的相关证明(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七)提供股东的查询证明(必须提供,如无法提供,请出具关于无法提供该材料的说明,须盖公章);
(八)需求响应表(附件1)、询价记录表(附件2)(含品名、规格、技术参数、单价、总价等)及服务承诺书等(附件3)(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九)1份具备相关技术服务能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
(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六、成交规则
最低价成交法。供应商所提交报价应在项目预算内,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超出项目预算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按作废处理。经对报价文件比较,以满足我单位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最后报价出现相同且均最低的,按照服务承诺优劣排序,如最后报价且服务承诺相同的,按照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供应商。如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则按照最低报价顺位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以此类推。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二份。于2023年3月27日18:00前提交或邮寄至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号办公楼406办公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韦云,联系电话:0771-*******,185*****172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23年广西重点流域生态健康评估水生态调查技术服务采购需求响应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23年广西重点流域生态健康评估水生态调查技术服务采购询价记录表
3.服务承诺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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