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局集团公司】动车组电务车载设备加装改造招标公告
【武汉局集团公司】动车组电务车载设备加装改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HJ-2023-0467)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动车组电务车载设备加装改造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大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0日公告发布之时至2023年3月27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5.3 注册、报名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咨询国铁采购平台在线客服,咨询电话:010-*****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至18:00时)。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04日09:00。本项目将同步采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进行线上电子投标,同时须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在国铁采购平台按流程指引办理CA证书,于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登录后(帮助中心)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编制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至投标截止时间,系统投标通道将关闭,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地点为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开标室(地址:九州饭店七楼713室)。所有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04月04日08:15至09:00当面递交。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铁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8.其他说明8.1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参与投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书面通知招标人,否则将按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有关规定予以评价。
8.2 本项目若需提供样品,投标人应将样品密封包装,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密封包装上应加写“样品”字样,并在包装封面加盖密封章,同时标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名称、包件号。中标人的样品不予退还,未中标投标人请于评审工作结束后30日内在咨询服务台取回样品,逾期未取回的样品招标人将自行处理。
8.3 若本项目为框架协议采购,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可能与实际供应数量不一致,一切以供应时的实际需求数量为准。投标人须充分了解可能存在的风险,购买招标文件即视为接受以上情况。
招 标 人: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529号九州饭店七楼咨询服务台
邮 编:******
联 系 人:钟 工
电 话:027-********
电子邮件:whjcgs14@163.com
异议受理: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部/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2023年3月20日
招标公告附表
包件明细表 | ||||||
序号 |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资格条件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BJ-0001 | 列控车载动态监测设备传输平台功能改造 |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投标人须取得列控设备的动态监测设备IRIS证书。 4.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随动车组高级修 | 随动车组高级修 | |
2 | BJ-0002 | CTCS-3级ATP设备电台改造 |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投标人须取得列控车载设备“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且投标产品在许可范围内。 4.投标人须取得列控车载设备主机软件和系统集成“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5.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随动车组高级修 | 随动车组高级修 | |
3 | BJ-0003 | CTCS-3级动车组加装空口监测装置 |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投标人的设备须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CMA/CNAS检测报告。 4.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符合国铁集团(原铁路总公司)颁布的车载空口监测系统相关技术条件,已通过了国铁集团(原铁路总公司)组织的相关评审或鉴定,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随动车组高级修 | 随动车组高级修 |
需求明细表 | |||||||||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编号 | 物资设备 名称 | 技术标准/图号 | 规格型号 | 明细描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BJ-0001 | 列控车载动态监测设备传输平台功能改造 | 列控车载动态监测设备传输平台 | 列控车载动态监测设备传输平台 | 列 | 58 | |||
2 | BJ-0002 | CTCS-3级ATP设备电台 | CTCS3-300S型ATP电台 | 列 | 2 | ||||
3 | BJ-0003 | 动车组空口监测装置 | 动车组空口监测装置 | 列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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