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肺科医院(武汉市结核病防治所)污泥及实验室废液无害化处置竞争性磋商公告
武汉市肺科医院(武汉市结核病防治所)污泥及实验室废液无害化处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污泥及实验室废液无害化处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470号四楼武汉共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领取接待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4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WHGDZB-WHZC-2023-017
2.项目名称:污泥及实验室废液无害化处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8.3万元
5.最高限价:28.3万元
6.采购需求:废液处理服务,具体信息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本磋商文件所称“中小微企业”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行政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经营类别须包含HW49代码(900-047-49、772-006-49);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470号四楼武汉共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领取接待室
3.方式:现场领取或网络获取或邮寄。
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磋商文件。
(1)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磋商文件如需网络获取或邮寄的,申请人应将获取磋商文件所需提交的完整资料扫描件发至邮箱**********@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申请人名称、所投包号、联系人及电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的时效性以供应商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4.售价(元):400
四、响应文件提交1.开始时间:2023年4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4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共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1.时间:2023年4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共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需落实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武汉市肺科医院(武汉市结核病防治所)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宝丰路28号
联系方式: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武汉共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470号四楼
联系方式:02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小雷、冷子丰、陈湘
电话:027-********
武汉共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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