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部棚库招标公告
物资部棚库招标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内容:
第一标段:物资部棚库
第二标段:化学酸碱间治理
第三标段:厂区文明治理(厂房固定端,检修楼及物资部周边及炉后部分马路道牙更换及便道硬化)
第四标段:检修楼周边地面硬化
第五标段:烟气超净排放改造可行性研究
二、资格要求:
1、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具有类似合同业绩;
5、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第一至四标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第五标段:必须具有电力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7、第一至四标段: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第一至四标段: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参加。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时间:2015年7月31日—2015年8月4日下午17:00 (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2、地点: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购买招标文件时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二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
(6)第一至四标段: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第一至四标段: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企业业绩证明(合同)。
招标单位: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
联系人姓名: 李俊华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寺东街5号主楼三楼
联 系 人:陈晨
联系电话:****-*******
传 真:****-*******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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