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绕城高速公路东南段延长线(襄阳至南漳)水源补偿勘测设计招标公告

襄阳绕城高速公路东南段延长线(襄阳至南漳)水源补偿勘测设计招标公告

襄阳绕城高速公路东南段延长线(襄阳至南漳)项目水源补偿勘测设计

竞争性磋商公告

1.竞争性磋商条件

襄阳绕城高速公路东南段延长线(襄阳至南漳)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湖北省发改委关于襄阳绕城高速公路东南段延长线(襄阳至南漳)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0〕118号)批准建设。本项目所需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和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采购人为汉江国投湖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就本项目水源补偿勘测设计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并对报价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襄城区、南漳县境内。

建设规模:项目起于襄城区尹集乡熊庙村,止于南漳县九集镇方家集村,全长17.508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全线路基土石方约163.511万方;桥梁总长4.904公里,桥隧比28.01%;设互通式立交3处,服务区和收费站各1处。

2.2采购范围

采购范围:负责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机电井、泵站、堰塘,灌溉渠道、灌溉管道及与项目灌溉水源补偿有关的新建、拆建、改扩建等所有项目的勘测设计工作。

标段划分:本次竞争性磋商共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XNSJ-1标段。

预计服务开始时间为:2023年3月,服务期预计为160日历天。(具体服务期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报价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竞争性磋商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竞争性磋商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者,应当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jztb.com)进行“非招标采购平台”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专区—非招标采购平台用户注册指南)。电子平台技术部联系电话:027-********,QQ:**********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非招标采购平台,在所投标项目报名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按规定从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采购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4.3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代理单位在开标后向报名单位提供发票。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竞争性磋商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31日9时30分,报价人应于2023年331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报价文件递交至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长虹路谷山大厦A座1708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相关事宜

采购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预备会。

7.评审办法

本次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信息发布媒体及发布时间

发布媒体:汉江国投官网(https:www.hjgtt.com/)、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jztb.com/)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1日

9.联系方式

采购 人:汉江国投湖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汉江路21号交通科技大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10-*******

采购代理单位: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

邮编:******

电话:187*****700

联系人:陈成

中南分公司网址:http://www.huajiezn.com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资质等级要求

XNSJ-1

同时具备: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1、独立报价人应同时满足上述全部资质要求。

2、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表第(1)、(3)项的资质最低要求;承担勘察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上表第(1)、(2)项的资质最低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XNSJ-1

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项水利工程设计工作。

注:1、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彩色复印件。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近5年指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要求

XNSJ-1

1、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报价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人员

数量

人员最低要求

XNSJ-1

项目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参与过1项水利工程设计业绩。

注:1、项目负责人应提供身份证、职称证等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证书彩色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应提供合同协议书或项目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彩色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相关指标,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考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勘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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