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人民医院报废楼房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通海县人民医院报废楼房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通海县人民医院报废楼房拆除工程,,采购人为通海县人民医院。本项目属于非预算资金项目,按照内控制度,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备相关资质和履约能力的竞标单位前来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通海县人民医院报废楼房拆除工程

1.2 采购编号:YXPJZB【2023】03号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4 采购内容:通海县人民医院现对经批准报废的住户房屋(通海县长虹路2号)进行拆除。

1.5 采购预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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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标单位资格要求

2.1 能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单位,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配备至少一名专职安全员(持C证)。

2.2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或免税证明材料;

2.3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供应商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附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4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须提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以查询“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查询的结果截图为准);

2.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接受一家参与谈判;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谈判保证金:肆仟元整(4000.00元)谈判时间截止前以电汇、转账、网银和现金的方式提交,并由玉溪鹏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具保证金收据。

四、款项支付及履约保证金

4.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成交价款一次性交清。

4.2履约保证金*****.00元(大写贰万元整),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拆除工程验收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缴纳形式:汇款、银行保函。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视同放弃中标人权利。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7日,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凡有意参加报价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时)和上述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壹套到通海县文华路21号(玉溪鹏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谈判文件;或填写“投标报名函”附上述证件盖公司的复印件或复印件,发送邮件至邮箱*********@qq.com领取电子版谈判文件;谈判时提供原件审查,如原件审查不符合要求,其报价被拒绝。

六、报价文件递交及时间、地点

6.1 递交时间:2023年4月3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止,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2 递交地点:玉溪鹏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海县文华路21号)。

七、谈判时间、地点

7.1 谈判开始时间:2023年4月3日15:00

7.2 谈判地点:玉溪鹏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海县文华路21号)。

八、本次公告在通海新闻网(http://th.yuxinet.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通海县人民医院(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玉溪鹏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李凌联系人:罗秀云

电话:166*****111电话:138*****22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拆除工程 楼房 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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