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奥园商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单户不良债权”竞买公告

“广东奥园商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单户不良债权”竞买公告

“广东奥园商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单户不良债权”竞买公告

发布时间: 2023年3月18日 11:22

竞买公告

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于2023年3月25日10时起至2023年3月25日11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资产竞价网络平台(网址http://zichan.jd.com)开展对“广东奥园商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单户不良债权”的公开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竞买事项

(一)债权事项

资产信息:“广东奥园商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单户不良债权项目”,截至基准日2022年8月10日,债权本息金额为人民币(下同)94,746,085.83元,其中本金合计94,000,000.00元,利息合计746,085.83元。

抵押物信息:

位于珠海市平沙镇升平大道东328号的土地和厂房,土地面积11.9万㎡,建筑面积5.19万㎡。

详细债权信息见附件:标的物介绍。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转让时实际情况为准。

注:1.本公告列示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我司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为准,如对公告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我司提出。

(二)竞价事项

竞买起拍价:99,238,685.49元,保证金:29,771,605.65元,增价幅度:100,000.00元及其整数倍数。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出价即为有效,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三)保证金规则

1、保证金需在2023年3月24日17时(为确保及时到账及查验,建议提前于2023年3月24日12时前完成操作。若超出建议时间导致无法查验到账和确认意向竞买人资格,后果由意向方自负。)前缴入指定账户(户名: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塔支行,账号:440*****004*********)。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将在【20】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退还,期间不计利息。

2、下列情况,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归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竞买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或未按规定支付款项(及其他费用)的;3.竞买人出现恶意市场操纵、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的。

(四)交易成交及付款期限

竞价结束后,标的资产竞得者缴纳的竞价保证金29,771,605.65元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按有关规定另行退还。

受让方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受让方须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广州资产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并于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之日付清首期款,首期款不低于29,771,605.65元,受让方已支付的保证金此时可自动转为首期款。

选择一次性付款的,须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选择分期付款的,剩余价款于处置成交之日起2年内付清,期间受让方以剩余未付价款为基数按照10%/年的标准向广州资产支付资金占用费。并于自然季末月【20】日前向广州资产支付当期的资金占用费,直至成交价款全额付清为止,最后一期资金占用费在最后一期付清成交价款时同步结清。

受让方应支付的资金占用费的计算公式为:受让方应付资金占用费=应付未付债权成交价款*实际占用天数*10%/360天。

如受让方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的,自逾期之日起,转让方有权采取以下救济措施:(1)解除协议,该解除权不因受让方已付款项占成交价款的比例多少而受到影响,受让方应按照总成交价款的30%承担违约金(转让方可在到账的成交价款中直接划扣),受让方已支付的资金占用费、保证金、成交价款等款项归我司所有且受让方应额外赔偿转让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自基准日起至协议解除之日,纳入标的债权范围的资产发生处置回收(包括转让方主动处置和法院诉讼回收、债务人/担保人还款等)的现金或资产归转让方所有,受让方对此予以确认并保证不以任何理由向转让方主张以上款项的权利;转让方有权重新处置标的债权,如转让方将协议项下的标的债权再行拍卖或者以其他方式另行处置的,受让方应当补足再行拍卖价款或处置价款低于协议约定转让价款的差额;(2)继续履行债权转让协议,广州资产按年化15%的标准对受让方逾期支付部分计收资金占用费,同时,广州资产仍保留随时解除协议的权利,该解除权不因受让方已付款项占成交价款的比例多少而受到影响。

处置程序中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费用、公告费用等)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支付完毕全部价款(包括违约金(如有)、代垫费用、资金占用费及成交价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广州资产向其移交债权档案资料。

二、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包括台港澳籍、外国籍自然人),并应具备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本次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参与本次资产处置的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2、竞买人须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一次性付款,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3、竞买人确认与标的债权内债务人或保证人无关联关系,并不存在任何形式或可能存在的逃废债情形。

4、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3年3月24日17时前向本公司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本公司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资产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5、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竞价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6、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

有意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该债权资产情况,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仅提供相关参考资料。自公告日起至2023年3月24日17时止接受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到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场咨询。

咨询电话:020-********转8134 许先生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58楼

四、特别声明

(一)竞买标的按现状转让,请竞买人自行对该标的现状进行调查核实。

(二)风险与提示

本项目可能存在以下瑕疵、缺陷或风险:

1、对债权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买受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2、债权可能存在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2)债权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

(3)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4)债权文件对于项目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

(5)担保合同可能存在依法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可能存在约定主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6)担保物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可能存在欠缴税费、欠缴(或有)滞纳金等、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补偿款无法获得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

(7)债权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3、债权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从而导致买受人实际接收的债权金额与转让人所披露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

4、转让方在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的前提下,依法协助买受人办理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协助申请变更诉讼/执行主体的相关手续,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项目债权出现上述1、2、3点等所列的瑕疵、缺陷或风险的,转让方及其前手均不承担任何责任。该标的按现状转让,请竞买人自行对该标的的现状调查核实。在因竞买标的的瑕疵、风险导致纠纷时,买受人应放弃以诉讼、仲裁等各种方式追索转让人及其前手权利人的权利。

5、买受人受让转让标的后,如果买受人因标的债权存在能够追究转让人及转让人的前手权利人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则买受人自权利转移日起无条件自动全部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转让方及其前手权利人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且买受人在向任何第三人转让全部或部分标的债权时,保证通过对该第三人有法律约束力的方式要求该第三人作出与买受人在本款中的承诺相同的承诺;如任何第三人因与标的债权有关的事项向转让方或其前手权利人追究法律责任的,买受人应出面解决,并对转让方、转让方的前手权利人因第三人的追究而遭受的所有损失给予足额补偿。

6、买受人同意并保证,如果标的债权中存在能够追究中国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买受人承诺自权利转移日起自动全部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中国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追究任何法律责任,同时保证不对外披露及做出有损于中国外债偿还信誉的行为,且保证其后手遵循该规定。

7、标的资产存在国家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司法部门或前手转让合同规定或认定不得转让以及限制转让债权,买受人须在收到转让方出具的函件后5个工作日按转让方的要求进行无偿退还债权全部档案和权利,并及时协助转让方办理无偿退还相关手续,买受人承诺不得因此追究转让方及前手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且不影响协议以及其他标的资产继续履行的效力。买受人承诺,若向第三方转让标的资产,将通过对第三方有法律约束力的方式,要求该第三方做出与本款约定相同的承诺。

8、买受人在其因受让而取得和享有标的债权资产期间内,严格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向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主张和行使权利,不得采取非法措施和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当措施。若出现违法行使权利等情形,买受人需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9、买受人成功竞得债权后,需承担资产转让过程中所有税、费。

10、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转让人经买受人要求,可出具成交价款收据,不就转让价款出具相关发票。

五、其他事项

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我公司的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等有关文件。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公司咨询。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如对发布内容或资产购买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咨询电话:4008-363-020。

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8日


所含标的物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不良债权 竞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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