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贞书院高中部春季学生社会实践招标书

惠贞书院高中部春季学生社会实践招标书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切实做好和规范学校社会实践招标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决定,现对我校2022学年第二学期社会实践合作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一、 项目简要:
1. 名称:宁波市惠贞书院(高中部) 2022学年第二学期春季社会实践
2. 日期: 2023年4月22日,行程安排为1天。
3. 人数:高一、二年级,自主报名,(预计780人左右)
4. 活动内容:赴杭州湾方特二期——东方欲晓,沉浸式体验红色文化主题乐园。
二、服务要求:
1. 交通:全程大巴客车接送,要求车况良好,建议提供3年以内运行车辆,需提供车辆年审合格证明材料。为确保安全,司机需5年以上驾驶大型客车经验,没有交通有责事故记录,心理素质好。途中不得疲劳驾驶。
2. 导游:导游需持证上岗,服务热情. 开朗活泼,有带学生社会实践经验,能较好地介绍相关景点。
3. 保险:必须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和人身意外险。
4. 合同:必须按照合同约定路线开展活动,全程不得安排任何指定购物点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和要求:
1. 近两年内无旅游安全责任事故,未受到旅游、 工商、 物价、交通等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无重大旅游投诉、 行业通报,无影响较大的负面报道。
2. 无因民事经济、合同纠纷被法院冻结或划拨旅游质保金的现象,且无拖欠款行为的举报。
3. 投标报名、 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由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该公司员工。
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投标文件组成:
1. 投标单位简介、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旅游资质证书、 委托书等资质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 根据路线及要求,合理安排具体的行程、交通、 导游及有关保险责任等。
3. 标注线路的分项价格,请注明景点及报价。
4. 投标单位关于安全保证措施、优质服务措施及相应的承诺。
5. 提供类似组团线路及人数的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五、开标与评标 :
1. 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周五)下午15:00,地点:宁波市惠贞书院高中部(宁波市江北区榭嘉路88号)。
2. 开标时间:2023年3月31日(周五)下午15:30,地点:宁波市惠贞书院高中部六楼1613会议室。
3. 评标人员:校领导1名、中层干部1名、教师代表2名、家长18名,共计22名。
4. 评标办法:本项目由学校评标小组参加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各投标单位轮流介绍整个行程的安排、特色和优势,服务项目和经费等情况。原则上考虑行程安排合理、 交通方式(车辆使用年限)、 服务细致到位情况,同类项目业绩好、 企业信誉好的中标,对于低于成本价和明显高于市场价的都将作为废标处理。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对投标书中不明确的问题可以向投标人进行询标,并以书面形式予以记录,经双方确认后可作为以后签订合同的依据。评标小组在认真分析投标文书的基础上,遵循公开、 公平、 公正、 合理、 科学的原则,以投票表决的形式确定预中标单位。
6. 招标单位不对中标和未中标的原因做出任何解释。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学校要求与学校签署相关合同,合同以【国家旅游局新版旅游合同(最新版)】为样稿。如中标单位不能按时签订合同,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单位将从原投标单位中另选中标单位。
六、 付款方式:
项目结束后,双方对本次社会实践行程无异议,需及时按照合同付清全部款项。中标单位必须出具与本单位完全一致的正规统一税务发票。
七、 服务质量要求:
中标单位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履行义务,若中标人未能按规定的要求执行,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有中标人负全责,招标单位有权延期、 打折付款或拒付,并扣除保证金。
联系人:宋浩祺
电 话:137*****160

宁波市惠贞书院(高中部)
2023年3月21日

标签: 春季学生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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