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投资国能国华(广西)新能源有限公司广西海上风电融合制氢技术及经济研究方案编制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国华投资国能国华(广西)新能源有限公司广西海上风电融合制氢技术及经济研究方案编制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能国华(广西)新能源有限公司广西海上风电融合制氢技术及经济研究方案编制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招标人为国能国华(广西)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国华(广西)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广西明确将海上风电作为“十四五”能源和产业发展的重点方向,规划海上风电场址25个,总装机容量2250万千瓦。其中,“十四五”期间将力争核准海上风电800万千瓦以上,投产300万千瓦。
2021年11月1日,广西海上风电规划正式获得国家能源局批复,先期批复《广西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装机容量750万千瓦,要求到2025年底,建成海上风电装机容量300万千瓦,在建海上风电装机容量500万千瓦;到2030年底,建成海上风电装机容量1500万千瓦。
本次采购的项目位于广西北部湾,广西壮族自治区已根据各规划场址综合建设条件、技术经济指标、海域管辖情况及基地规模化开发条件等,结合广西海上风电消纳空间分析成果,将北部湾海域划分出9大区域、28个场址,此次采购的项目场址位于M1、M2场址。
2.1.2招标范围:(1)进行海上制氢技术比选,研究出适用于海上情况的制氢技术;(2)结合广西海上风电实际场址的资源情况(离岸距离、运输方式、海洋水文、接入系统等)针对性地研究各类海上制氢技术方案、技术路线以及分别研究对应技术下的经济效益、储存方式、投资收益、制氢成本以及输氢与输电两者之间经济效益的对比等方面内容。(3)从各类制氢技术中进行比选,研究出经济效益最佳、制氢技术最适用以及最符合国华投资的制氢方案。(4)分析电力与电解水制氢的连接方式对海上风电制氢成本的影响。(5)结合实际项目场址的实际情况,分析不用的离岸情况对制氢模式的经济性影响。
2.1.3服务成果:对项目场址的实际情况完成海上风电融合制氢技术及经济研究方案的编制(附带专家评审意见)纸质版5份,1份电子版word、1份PDF。
2.1.4服务期:自招标人提出需求后,投标人于30日内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深远海海上风电实际项目场址融合制氢技术方案编制服务所需文件,50日内提供服务成果(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结合项目场址的最优技术、海上制氢对项目的技经影响、运输方式等)。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投标人应继续服务,直至服务内容全部完成,但最终工作进度确保不影响本项目参与竞配工作的时间要求,不发生费用变化。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具备工程咨询甲级资信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新能源制氢项目前期咨询服务的合同业绩1份(合同内容关于制氢方面的研究应达到可行性研究阶段);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新能源制氢项目前期咨询服务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标书购买、支付方式等操作说明”。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3-2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3-29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04-12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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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能国华(广西)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天骄大厦 17 楼
邮 编:******
联 系 人:苏日娜
电 话:0478-*******
电子邮箱:********@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
联 系 人:杨辰
电 话:010-********
电子邮箱:********@chnenergy.com.cn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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