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公安局东湖分局2023年物业管理委托直接采购公告

大庆市公安局东湖分局2023年物业管理委托直接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JGCYC********Z202*****982
项目名称:2023年物业管理委托
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8400
需求详情: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为我单位提供物业委托管理服务1.公共环境(包括楼内公共场地、门厅、办案区、备勤室、会议室、电教室、训练馆、审讯室、指挥中心、综合服务大厅、休闲吧、音乐放松室、宣泄室、电梯间、消防栓、楼梯、楼梯扶手、卫生间、指示牌、门窗,玻璃、墙面、洗手盆、镜面、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及各领导办公室休息室的清扫保洁。2.公共秩序维护:综合服务大厅、维护、门岗执勤、夜间值班服务、楼内巡查、对进出人员、车辆、物品进行合理有效的管理、疏通车辆进出、维护门前交通秩序、制止违章停车、保证车辆及行人安全,使门前畅通无阻。3.室内外清洁由乙方提供服务,其劳务备品由我方提供例如:手套、毛巾、洗手液、洗衣粉、卫生纸、清新剂、尘推、扫帚、拖布等。4.地毯由我方购置,乙方每天保洁,及时清洗、垃圾箱及垃圾用房由甲方提供5.绿化养护:负责我方购置摆放在公共区域花卉的浇水和修剪。6.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的其他事项。

服务周期:365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大庆市公安局东湖分局
联系人:车仁生
联系电话:158*****448
联系座机:0459-*******
四、参与项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管理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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