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货运中心关于施封锁及施封锁垫片采购项目公告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货运中心关于施封锁及施封锁垫片采购项目公告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货运中心 关于施封锁及施封锁垫片公开询价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项目编号BHY-2023-1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包头货运中心现就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货运中心 关于施封锁及施封锁垫片公开询价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见国铁采购平台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符合采购物资的经营范围,为一般纳税人,并可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供应商具有良好信誉,不在国铁集团通报的不良行为信用评价供应商名单内;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成交后不得转包和分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巴彦塔拉大街65号包头货运中心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从2023年3月20日16时02分起至2023年3月30日09时0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询购买;

(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3)未购买采购文件者,报价无效。

五、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巴彦塔拉大街65号包头货运中心。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3年4月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巴彦塔拉大街65号包头货运中心。请报价人代表按时出席开启报价文件仪式。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包头货运中心

详细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巴彦塔拉大街65号包头货运中心

电话:047*****751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_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项目联系人:ht_bthyzx01

电话:150*****959

传真:

邮箱: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包头货运中心

日期:2023年3月20日

,呼和浩特,包头

标签: 施封锁及施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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