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张店乡卫生院、宋河镇中心卫生院及王皮溜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鹿邑县张店乡卫生院、宋河镇中心卫生院及王皮溜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并经监督部门批准,河南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鹿邑县卫生局的委托,现对鹿邑县张店乡卫生院、宋河镇中心卫生院及王皮溜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
1.项目名称:鹿邑县张店乡卫生院、宋河镇中心卫生院及王皮溜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NZXZB********
3.项目需求及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包,详细货物需求、技术规格及要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4.供应商资质要求:
4.1供应商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4.2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4供应商投标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5满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6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
5.谈判文件售价、文件出售时间、地点:
5.1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5.2谈判文件出售时间:
5.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周口市交通路东段周口国贸16楼1619室
6.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类似业绩。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查验;如供应商谈判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除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外还需持有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7.竞争性谈判时间、地点及响应文件递交:
7.1谈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注:本公告中涉及的均为公历日期,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7.2谈判地点:周口市交通路东段周口国贸15楼1511室
7.3响应文件递交:所有响应文件应于谈判截止时间前由供应商谈判代表递交到周口市交通路东段周口国贸15楼1511室。届时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发布媒介: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鹿邑县卫生局
地 址:鹿邑县城关镇老君台后街
联 系 人:姚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河南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周口国贸16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监督单位: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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