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西湖景观绿化工程设计2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曹妃西湖景观绿化工程设计2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曹妃西湖景观绿化工程设计2标段(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
HXZB-2015-31101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唐山市曹妃甸区发展改革局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唐曹发改招【2015】44号
所属行业:
市政房地产建筑
所属地区:
唐山
招标内容:
曹妃西湖景观绿化工程设计2标段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HXZB-2015-311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妃西湖景观绿化工程设计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发展改革局以唐曹发改核字【2015】6号文件核准,项目业主为唐山曹妃甸湿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其中30%企业自筹、70%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唐山曹妃甸湿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本项目的设计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标段划分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内容包括:
总用地面积184400.44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118067.17平方米,建设生态景观岛2座,总面积60388平方米,铺设景观路500米,亲水平台一座,敷设松木桩7000米。
2.2项目建设内容:绿化、生态景观岛、景观路、亲水平台等工程。
2.3建设地点:曹妃甸湿地旅游度假区。
2.4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工程分为1个标段。
招标内容:景观绿化面积118067.17平方米,铺设景观路500米。
2.5计划设计周期:45天。
2.6招标范围:
按照招标人要求编制本项目各标段全部设计方案,全部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组织图纸评审、施工配合及后续相关的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31日至2015年8月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正常报名),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唐山市路北区鹭港小区502楼4单元1001房间)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办理函件联系电话:****-*******;139*****492)、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及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投标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20日9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新城大街与唐海路交叉口西行150米路北唐山市曹妃甸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唐山市曹妃甸区新城大街与唐海路交叉口西行150米路北唐山市曹妃甸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并予以签收,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召开开标会,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出席;若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出席开标的,将视为投标人投标无效。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唐山曹妃甸湿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曹妃甸区七农场国防训练基地
联系人:周宗志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唐山市路北区鹭港小区502楼4单元1001房间
联系人:李兴
电 话: 0315—******* 、133*****530
传 真: 0315—*******
电子邮件:hxzb0315@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名称:
唐山曹妃甸湿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兴
地址:
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
邮编:
050051
电话:
0315-*******
传真:
0315-*******
电子邮件:
hxzb031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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