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殡仪服务项目公告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殡仪服务项目公告

目前医院规划约50平方左右的区域建设成太平间暂存点,拟招聘一家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对太平间暂存点进行管理,提供殡仪服务。现对该项目进行调研,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参加调研,现将调研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1、提供院内尸体转运车辆,以保障医院尸体的接收和转运。

2、尸体转运的车辆和车辆的运行管理须符合民政部门相关规定。

3、按照医院医疗管理及殡仪馆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接受和服从医院的管理,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做好场所的环境美化和卫生保洁工作。

4、严格按照卫生主管部门传染疾病操作流程开展工作。

5、严格执行民政部门及物价部门等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必须挂牌公示,接受监督。

6、太平间实行24小时服务管理,并负责进行验收登记和办理交接手续。

7、每次转运完尸体后,要负责清洗、消毒太平间的室内外卫生,保证能及时为下次服务做好准备。

8、凡因医院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病理性废物(组织、器官、残肢等)由科室和服务方工作人员当面过秤、签字、交接、由服务方负责安全保管,24小时内运至焚烧场进行焚毁。凡属医院的医用捐赠遗体火化和无名尸遗体处理及火化一律不得收费。

9、配合接受无名尸停放至太平间工作,包含殡殓、停放以及配合法医解剖等,协助院方到当地公安部门按程序申报处理。医院遇到重大事故抢救任务时,配合医院按照当地公安部门对重大事故处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10、在经营和管理活动中,严禁搞封建迷信活动,而且要负责其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卫生保洁等方面的工作,要遵守医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确保医院安全生产正常运行。

11、院方提供约50平方米左右区域,由服务方进行装修改造,服务方不得擅自改变太平间的房屋结构和基础设施,并且施工方案需要得到医院书面认可,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合同解除时,相关设施须完好交至医院,不得拆除、损毁。

12、试用期三个月,在试用期内,服务方由于如不能满足医院需求的,造成医院无法正常开展医疗活动的,医院有权终止合作。

13、如遇太平间拆除,在旧太平间拆除到新太平间的过渡期间需提供过渡服务方案,明确尸体存放地点,并提供相关的殡仪服务。

14、本项目服务期限3年。

二、款项支付

1.供应商按每月向院方支付管理费。供应商应在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对公转账方式向院方缴纳本月的管理费,院方收到款项后开具正式发票给供应商。

、调研文件要求

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材料并密封,每页加盖公章。

1.报价表(见公告附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服务承诺。

6.无违法记录承诺。

四、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2023年03月22日-2023年03月28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要求:请各供应商将纸质调研材料装订密封后递交至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6号楼2楼后勤处。

六、联系人:王先生 0591-********

七、本公告同时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院内、院外网上发布。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2023年03月21日

附表:报价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面积

(平方米)

管理费(元)

1

殡仪服务

约50

备注:1.报价含税费、运输等相关费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殡仪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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