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桥陵基础设施维护及神道东侧绿化补植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蒲城县桥陵基础设施维护及神道东侧绿化补植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蒲城县桥陵基础设施维护及神道东侧绿化补植提升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正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渭南高新区育红路西段)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4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ZCSP-蒲城县-2023-*****、陕正招代字(2023)02号
项目名称:蒲城县桥陵基础设施维护及神道东侧绿化补植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基础设施维护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5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38,499.7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文物保护建筑修缮 | 基础设施维护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60,000.00 | 538,499.7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合同包2(绿化补植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2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17,525.72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文物保护建筑修缮 | 绿化补植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40,000.00 | 1,217,525.72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基础设施维护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合同包2(绿化补植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基础设施维护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均在有效期内。(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5)税收缴纳:提供2022年3月以来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6)社保缴纳:提供2022年3月以来任意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应提供书面声明,声明具有履行施工要求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等能力;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8)其他要求: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合同包2(绿化补植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4)税收缴纳:提供2022年3月以来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社保缴纳:提供2022年3月以来任意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应提供书面声明,声明具有履行施工要求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等能力;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7)其他要求: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时间:2023年03月22日至2023年03月28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1:3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正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渭南高新区育红路西段)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4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正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渭南高新区育红路西段)
时间:2023年04月04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正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渭南高新区育红路西段)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各供应商可就上述2个合同包中的1个合同包进行磋商。
2.领取磋商文件请携带: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各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名称:蒲城县桥陵文物保护中心
地址:蒲城县桥陵镇安王村二组
联系方式:0913-*******
名称:陕西正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渭南高新区育红路西段
联系方式:0913-*******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913-*******
陕西正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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