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妇幼保健院小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长治市妇幼保健院小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长治市妇幼保健院拟就小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院内议价,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参加议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治市妇幼保健院小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ZFYYN-2023-010

三、采购内容:

1、采购项目,

一包:心电监护仪预算:*****

二包:电子喉镜预算:*****

具体采购需求报名后现场给予;供应商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采购公告以及采购需求规定内容。

2、供货期限:30天内

3、质保期限:产品验收合格后≥2年

4、报价范围包括货物的运输、保险、装卸、安装、培训、售后服务、税金等一切费用。

四、参与比选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所需的特定的资格条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23年3月21日8时00分至2023年3月2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报名获取相关采购需求

说明:报价人报名时须提供医疗器械相关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报名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注:获取采购需求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

六、报名地点及截止时间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23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长治市妇幼保健院采购办

七、比选需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3.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4.有本项目所需相关经营范围的有效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5.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医疗器械相关资格证书;

7.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1年度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可出具开户银行资信证明替代;

8.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纳税凭证(专用收据、或网银扣款截图、或完税凭证、或其他能证明依法纳税的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免税证明材料;

9.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凭证(专用收据、或网银扣款截图);

10.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名单,同时未有重大税收等违规处罚记录;

11.详细的品牌产品信息(彩色照片)以及质保服务方案等;

12.提供相关同类合同业绩;

13.详细报价单;

八、比选时间要求及方式地点

1.时间:2023年3月24日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行政六楼办公室

3.要求:提供第七项内容的全部资料按顺序装订成一正一副两套并密封盖章

4、方式:采取现场一轮谈判两轮报价的方式现场确定供应商及价格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长治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长治市威远门中路48号

联系人:李主任 秦老师

联系方式:0355-*******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长治市妇幼保健院官网院务公开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小型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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