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川01破105号比选公告

(2021)川01破105号比选公告

比选公告

受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案的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现根据工作需要,管理人向社会公开比选确定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项目地点位于成都市成华区一环路东三段1号)基坑加固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承担相应工作。

一、选定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比选确定设计、施工单位。

二、申报及比选基本条件

参加比选的单位除了需要满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外,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对设计单位的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和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岩土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2.对施工单位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与基础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1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其他主要施工人员:满足相应法律法规要求;提供近3年内已完成1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

3.参选单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行为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4.具有项目所需要的专业人员,且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善于沟通、合作;

5.满足管理人对项目完成的时间要求和质量要求;

6.收费合理;

7.在文件中需就设计、施工两部分单独报价,便于单独进行评选。

三、有意向的单位可联系管理人进一步了解情况,意向单位必须对管理人以任何形式提供的信息、数据、资料等做好保密工作,必须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等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分析和制定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支付二十万元违约金。

四、凡有意参选的单位,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将相关资料邮寄至我公司,具体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复印件;(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5)具备相关资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6)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经验优势、团队组成、团队工作人员名单、工作人员经验、工作方案、报价、完成时限等。

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项目陈述书一式三份。

五、对经比选后未入选的机构,不再另行告知,相关资料不再退还。

六、由于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资产正在处置中,管理人有权根据资产处置情况决定终止招募工作。

七、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管理人有权对公告内容进行调整与变更,公告解释权归属管理人。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管理人的有关通知和要求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垂询。

管理人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88号AFC中航国际广场B座2102-2103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191*****324

特此公告。

洋洋成都饭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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