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拟纳入2023年大豆新建和吉林粳稻续建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荐项...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拟纳入2023年大豆新建和吉林粳稻续建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荐项...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拟纳入2023年大豆新建和吉林粳稻续建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荐项目实施主体名单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23-03-21 18: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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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畜牧局联合下发了项目申报通知,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经各地企业(单位)自愿申报、县(市、区)农财把关、当地政府同意、市(州)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推荐、专家综合评审等程序,全省共上报12个大豆种子繁育、加工等项目和18个水稻种子繁育、加工等项目。

  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我厅从专家库中随机选取3位专家组成综合评审组。3月21日,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线上答辩、专家提问等相结合的方式,对相关县(市、区)申报推荐的大豆产业集群和水稻产业集群项目进行了综合评审。经专家组审议,拟将长春市朱老六食品有限公司等9个大豆企业和3个大豆品种繁育推广科研院所实施项目,纳入2023年大豆新建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荐项目;拟将长春吉隆粮业有限公司等15个水稻企业和3个水稻品种繁育推广科研院所实施项目,纳入2023年吉林粳稻续建产业集群推荐项目。

  现对相关县(市、区)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1日至3月2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联 系 人: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联系电话:0431-********

  附件1.拟纳入2023年大豆新建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实施主体名单

  2.拟纳入2023年吉林粳稻续建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实施主体名单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3月21日

1.拟纳入2023年大豆新建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实施主体名单.docx
2.拟纳入2023年吉林粳稻续建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实施主体名单.docx

标签: 产业 集群 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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