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协同探测技术服务采购公告
无人机协同探测技术服务采购公告
无人机协同探测技术服务采购公告
统一信息编码:HLJGGG202*****282
专业领域: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元器件,探测与识别,计算机与软件,体系建模仿真与评估,电子信息,网络通信,卫星应用,动力与传动,先进材料与制造,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其他
一、项目概要
中国舰船研究设计中心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无人机协同探测技术服务
2、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
具备无人机总体设计和软硬件集成能力,无人机具备向其他平台传输信息的能力,提供试验必需的无人机及相应的工程服务,提供飞行试验的服务保障人员,配合甲方完成集成联调和综合演示验证试验。
包含的内容有:
(1)无人机45天的使用权,时限为15个月;
(2)无人机与通信载荷、探测载荷的软硬件集成;
(3)实现无人机与其他平台的信息交换;
(4)无人机具备对探测目标的跟踪能力;
(5)提供飞行服务保障人员,配合甲方完成集成联调和综合演示验证;
(6)2023年5月15日前需具备试验条件,并参与后续的联调试验。
3、交货期:2023年12月
4、供应商资格条件:
4.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度第三方会计事务所认证的财务审计报告。
4.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采购活动前连续六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采购活动前连续六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
4.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7 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4.8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的书面证明和《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4.9供应商具有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GJB9001认证证书或其它国家认可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11 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磋商活动。
4.12 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提供保密承诺书)。
4.13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5、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及方式
5.1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自定,内容须含商务部分(单独成册)、技术部分(单独成册)。其中,技术部分须包含供货明细及交货期质保期、技术方案、技术响应偏离表、同类产品业绩证明材料,但不能包含报价书;商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竞优响应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材料(具体见4供应商资格条件)、报价书、交货期质保期、同类产品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项目合同关键内容页、合同总金额页和签章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方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总金额或数量不清晰的合同均无效)。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5日
5.3 开标时间:具体时间待通知。
5.4 投标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268号
5.5投标方式:本项目需在有效截至时间前与采购方联系,并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见4供应商资格条件),资格审查通过后该项目采用线上报名方式。
6、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浩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2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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