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资产评估定点入围中介机构库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资产评估定点入围中介机构库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资产评估定点入围中介机构库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服务地点:湖南省境内 。
2.2 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基本要求:
入库家数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基本要求 |
20家 | 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入库 | 主要工作内容为股权变动、产权转让、资产交易涉及的资产评估事项;公司改建、合并、分立、破产、解散所涉及的资产评估事项;对外投资、偿还债务涉及的资产评估事项;资产涉诉、接收出资或抵债、因税务或财务报告要求涉及的资产评估;其他需要评估的事项等评估相关服务。 |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湖南省国资委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湘国资〔2020〕151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92)国资办发第36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令第14号)《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财政部令第15号)及采购人相关制度等的规定。 |
(2)本次采购为框架协议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得分一致时,商务分优先,商务分也一致时,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根据综合评分排序结果,择优选取20家中介机构,作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入选单位。进入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库的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取得为期3年的入库资格。
(3)按照集团公司的规定,对于适宜库内委托的项目采取“统一管理,分级委托”的原则,采购人根据制度采取比选方式确定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即由使用供应商库的单位(部门)向库内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发出比选邀请,邀请数量不少于3家,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采购人应以参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价服【2011】203号)计价核定的收费标准优惠不低于50%作为采购上限价。
违反采购人相关规定处于暂停服务资格期内的或已被纳入采购人“黑名单”的,暂停参与后续项目的资格。
(4)本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库的使用范围限于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为在财政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如采购项目的需求明确为须财政部门以外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不适用库内委托。
2.3 采购范围: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采购20家资产评估中介公司,作为建立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库项目资产评估中介机构管理库入库单位,以备采购人用于选取资产评估中介机构项目的被委托人。主要工作内容为股权变动、产权转让、资产交易涉及的资产评估事项;公司改建、合并、分立、破产、解散所涉及的资产评估事项;对外投资、偿还债务涉及的资产评估事项;资产涉诉、接收出资或抵债、因税务或财务报告要求涉及的资产评估;其他需要评估的事项等评估相关服务。
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承担集团公司总部、各分(子)公司、控股公司和具有实际控制力的公司或项目实施机构组织实施的资产评估工作。项目实施地点涵盖湖南省内各地市州。
2.4 标段划分:本次服务采购共分为1 个标段。
2.5入库数量:如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评审后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超过20家,则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优先顺序推荐入库候选人。如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20家或经评审后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不足20家,则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均推荐为入库候选人。
2.5 服务期限:3 年。
2.6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1)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湖南省国资委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湘国资〔2020〕151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92)国资办发第36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令第14号)《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财政部令第15号)及采购人相关制度等的规定。
(2)供应商接到委托任务后应及时成立项目组,每个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且至少2人为入围响应承诺人员,同时,在资产评估报告验收通过前,项目组所有成员每周不少于2个工作日驻场委托人驻地现场办公,接受委托人的考勤管理。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为企业的,还应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应是在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备案的评估机构,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3.3每个响应人可在本次采购中对1 个标段响应,每个响应人允许中1个标。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5采购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响应人响应。
3.6采购人不接受被采购人纳入黑名单的响应人响应。
3.7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在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办理单位CA数字证书(具体网点地http://www.hunca.com.cn/findByArticleType.html?articleType=12)。各供应商如办理了法人个人数字证书,在响应文件中需要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时,采用个人数字证书签章;
如未办理,在响应文件中需要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时,可采用手写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湖南CA统一客服热线:**********,湖南CA企业QQ:**********,湖南CA微信公众号:微信客户端搜索“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具体流程详见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办理完成CA数字认证后,请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注册并登录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bid.hngs.net:*****/),进行报名后下载采购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完成报名。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采购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响应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响应人自行负责。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采购人不组织召开响应预备会。
5.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见外网采购公告。
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编制响应文件并通过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响应人使用“采购交易平台”自带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响应文件系统统一命名并加密后上传“采购交易平台”,响应人不得修改文件命名,否则“采购交易平台”将无法识别,造成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负责。未按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2)本次采购实行网上解密和开标。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目前已全面启动电子化开评标,不见面开标项目无需现场参与,响应人可自行登录 “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解密和收看开标现场。响应人应在宣布开始解密时间后30分钟内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
5.3 响应保证金的递交:
响应保证金的金额:/元
6.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http://bid.hngs.net:*****/)、湖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ngs.net)、湖南高速公路集采平台(https://hngs.go.1688.com/page/index.ht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2:评审办法(详见第三章 评审办法)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
联系人:任先生
电 话:073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宁路319号
联系人:周女士
异议受理机构: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电 话:0731-********
监督机构: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
电 话:0731-********
标签: 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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