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政府贯彻落实省“回头看”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浮梁县政府贯彻落实省“回头看”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浮梁县政府贯彻落实省“回头看”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赣办发〔2022〕36号)《关于公开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的通知》(赣环督察办字〔2023〕1号)文件精神,现将浮梁生态环境局第一轮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二、浮梁县、乐平市自然资源部门“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管行业不管环保,辖区矿山开采普遍存在生态修复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阶段性措施已完成,长期坚持。

1.浮梁县自然资源部门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论述,明确了矿山整治目标及整治安排,成立了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山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浮梁县已制定“一岗双责”方案;督促矿山边开采边复绿。

八、浮梁县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中,未发挥部门间协调作用,生态环境部门唱“独角戏”,排查整治工作不全面。

整改进展情况:阶段性措施已完成,长期坚持。

1.积极落实行动方案,2020年度5家“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已全部完成。2021年9月,完成一家石粉企业自动关停,改造升级一家石材加工企业。

2.已建立整治清单,并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开展拉网式排查,进一步摸清了“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底数,建立了综合整治清单,制定了具体措施、明确了责任部门、完成时间等内容。

3.开展了集中整治。并按照“疏堵结合、扶治并举”的原则,做到“关停要坚决、搬迁有去处、整改有标准”。鹅湖镇督促5家石粉加工企业升级改造,规范石材加工企业6家;湘湖镇规范2家毛竹厂;三龙镇取缔1家废塑料厂,经公桥镇关停1家废轮胎炼油厂和1家废塑料厂,责令1家红砖厂停产。2021年4月19日,王港乡责令王港乡油榨槽搅拌站自行拆除生产设备,现主要设备已拆除。

4.完善了“回头看”工作机制。对已完成分类整治企业开展“回头看”,通过核实台账、现场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杜绝降低标准、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乱象,建立整改销号制度,依法整治一个,销号一个,确保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十三、黄字号黑麂省级保护区违规问题上报整改已完成,但在保护区发现一个新建陶瓷小作坊,存在一个废弃生产厂房设备未拆除;核心区内王家坞水库设三级拦水坝,从事家禽养殖、销售等行为,存在扩大房屋建设的情况,人为活动频繁,未按整改要求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烟囱及供水供电设备已拆除,搭建的陶瓷柴窑已封存。

2.废弃厂房外堆放的设备已全部运离。

3.家禽养殖活动、销售行为已停止。

十六、浮梁县宏益农牧有限公司不运行污水处理设施,利用泵管从收集池将污水直接排至总排口外排。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对浮梁县宏益农牧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该公司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已完成,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排放口水质监测达标。

2.已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企业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转,未发现粪污偷排直排或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

3.企业完善了粪污处理台账并与浮梁马家果蔬专业合作社建立战略合作,干粪通过发酵成为有机肥种果树、沼液灌溉果树。

十八、浮梁县盛大材料包装有限公司督察反馈的问题已解决,但污染治理设施不运行,粉碎机无除尘装置,固废堆放不规范等新问题又产生。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依法对浮梁县盛大材料包装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对责任人已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2.对锅炉烟气进行了提升改造,提供了改造后的烟气达标监测报告。

3.浮梁镇人民政府与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大队督促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按照规范开展自行检测,固废堆放有序。除尘装置已更新。

二十二、工业废气治理推进不力。景德镇景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废气污染治理设施未运行,使用土法炼油,集气罩未使用,无组织废气未收集,废气污染严重,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浮梁县老屋里建材有限公司生产预制砖,无环评手续,污染防治设施未正常运行,烟气直排。景德镇艺廊陶瓷有限公司除尘口布袋破损,未及时更换和处置,粉尘直排雨水沟。景德镇海川特种陶瓷有限公司污染防治设施未运行,粉尘未收集,实验车间烟囱冒黑烟,固体废物堆放不规范,废气收集不到位。浮梁县朱溪钙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生产车间产生大量粉尘,原料露天堆放,未建截水沟。乐平市双田钙业园内钙粉生产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未建设或未正常运行,废气或粉尘无组织排放并有污水直排。珠山区锦泰铭轩安置小区紧邻宏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废气、噪声扰民,群众投诉不断。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已对浮梁县老屋里建材有限公司采取了断电,对其违法行为下达了处罚决定。该企业已断电、完全停产停工。

2.浮梁县朱溪钙业有限公司对生产车间进行了硬化同时检修了除尘设备,对原料露天堆放进行了覆盖,建成截水沟,请第三方进行了现场检测,检测结果达标。

3.已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督促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二十七、部分乡镇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管理有短板。浮梁县蛟潭镇、西湖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未设置标识牌或防护栏。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已完成蛟潭镇、西湖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识牌设立和蛟潭镇950米、西湖乡810米防护栏安装工作。

三十一、矿山和采石场开采生态治理修复缺位。抽查乐平市、浮梁县12家露天采矿场,发现所有矿山开采面生态破坏严重,不同程度存在污染治理设施未建设或设施运行不正常、粉尘污染周边环境问题,且未做到边开采边修复。

整改进展情况:阶段性措施已完成,长期坚持。

1.开展矿山综合执法检查,督促企业按照“三合一”方案规范开采活动,浮梁矿山正在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做到边开采,边复绿边修复。

2.依据披露的具体问题,督促企业完善环保处理设施,建设导流沟、三级沉淀池,矿石破碎加工区采用封闭式作业。

3.对整治不到位的企业,依法停产整治;污染情节严重的,予以停业关闭。

4.蛟岭富强环保砖厂场区地面已进行了硬化,建设了雨污分流设施,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在线监测设备已联网,设备正常运转。

5.三龙镇杨村瓷石矿已将加油机拆除,油罐已运转,场地已绿化。

6.寿安镇仙槎村乐矿水泥厂为关闭矿山,已制止露天烧煤矿石行为,完成煤矸石回收处理,建有截水沟,已责令该企业按方案设计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植树种草,做好复垦和地质治理。

7.丰旺石山下采石场现场已责令停止开采,采矿许可证已过期,已注销闭矿。

三十二、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景德镇市部分矿山尾矿库“一库一策”风险管控质量不高,江西浮梁金丰矿业尾矿库在今年汛期发生垮坝事故,对生态环境安全造成影响。

整改进展情况:阶段性措施已完成,长期坚持。

1.浮梁县金丰矿业有限公司大舟金矿已修订“一库一策”,并上报到省应急厅。

2.市应急管理部门按照工作要求督促企业加强值班值守,严格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安全度汛。

3.尾砂回采安全设施设计省应急厅已批复。

4.浮梁县已委托金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尾矿库隐患治理暨尾砂回采项目,从尾矿库库尾开始对排水斜槽内淤积物进行清理,清理农田及河道的尾砂,尾库修建拦挡土堤工程,新建溢洪道,工程新建临时围堰工程,新建水质监测房和循环水系统。2020年7月8日特大山洪泥石流造成的影响基本得到很有效的治理,公司尾矿库安全隐患、环境治理得到有效控制,尾矿库溃坝除险工作全部完成,受害农田的尾砂、矿渣已清理完成。对尾矿库下游水体环境、农田土壤环境质量进行了跟踪监测。2021年3月2日江西省应急管理厅组织专家对浮梁县金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大舟金矿2#尾矿库隐患治理暨尾砂回采工程初步设计进行现场评审,专家组认为大舟金矿2#尾矿库隐患治理主体工作基本完成并提出下步需要完善和整改事项。2021年3月12日对该矿尾矿库出水口、下游水库出水口进行了采样,监测结果常规重金属铅、镉、汞及砷达标。

三十三、生态红线管控措施不够。景德镇陶源矿业有限公司存在宁村矿、浮东(瑶里)矿、三宝蓬瓷石矿3个矿山与各类保护区、生态红线存在重叠现象。存在三个小水电在评估优化后的生态保护红线内,1个拆除(白石塔水电站),2个(梅岭一级、梅岭二级水电站)准备整改保留,无相关妥善处置措施。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按照《浮梁县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实施方案》要求,完成了梅岭一级、梅岭二级水电站各项手续,拆除了白石塔水电站并通过了县、市小水电整改联合工作组的验收。

三十五、污水管网建设进展缓慢。市区污水管网建设、接入不足,城区支管网及毛细管网建设滞后,原有污水管网清淤疏通堵漏不够彻底,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低。经对西瓜洲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取样监测,COD浓度仅21毫克/升。第二污水处理厂自行监测显示2020年1-6月进水COD平均浓度70毫克/升。乐平市污水管网建设不足,现场检查时粗格栅故障,未运行,生活污水进水浓度偏低,COD浓度60-70mg/L。浮梁县污水管网建设同样不足,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

整改进展情况:阶段性措施已完成,长期坚持。

1.完善县城西城区污水主管网建设,建设北城区污水管道系统,改造县城雨污合流存在破损外溢的污水管道。

三十九、村、镇生活污水处理严重滞后。景德镇市应在2020年8月底前建成50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截至2020年6月底仅完成9个。部分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设施未运行,成为“晒太阳”工程,乐平市护里村污水处理站已自行断电,乐平市乐港镇陈家村、塔前镇岩前范家、塔前镇上徐村污水处理站均未运行,浮梁县蛟潭镇污水处理站进出水浓度一致。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已完成蛟潭镇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铺设污水管网,完成污水处理站周边的杂草、淤泥清理,安装预制板,设备维护已完成,进出水浓度监测达标。

四十二、景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存在自动监控企业端虚假标记、在炉温不到850℃向焚烧炉投垃圾、自动监控设施运行不规范等问题,烟气在线数据超标。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已对景圣公司自动监测企业端虚假标记行为进行处罚,经查设备已运行正常。

2.加大企业日常监管和监督性监测,督促企业加强管理及设备运维工作。继续加强网格化管理和巡查力度,确保达标排放。

四十五、巨业化工未建污水处理站,雨水管道事故应急池中充满污水。景德镇汉索夫陶瓷实业有限公司定型车间粉尘未做收集,沉淀池水外泄,雨污分流不彻底。辰宇化工事故池未按照“自流式”要求设计建设。乐平市宜乐化工有限公司一台3吨生物质锅炉正在使用,未开启除尘装置,一台1吨导热油燃煤锅炉正在使用,且未开启脱硫设施,厂内酸雾弥漫,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汉索夫陶瓷实业公司定型车间已完成粉尘收集。对沉淀池进行了改建,扩大容积,建围挡,加盖棚屋遮挡雨水,配置相关设施以循环利用。做好了雨污分流,加强原料堆场管理,建围挡,对该路段进行清理整顿并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污水不外流。

四十六、大量机制砂企业存在未安装粉尘收集装置,无污水处理设施,陶瓷园区旸府山砂石加工厂,进场道路覆满泥土,生产中产生的污水直排到附近湖泊中,形成大面积污泥淤积,无环评手续。乐平市排查93家机制砂企业,仅31家有环评手续

整改进展情况:阶段性措施已完成,长期坚持。

1.浮梁县对全县境内机制砂加工厂进行实地督查,认真开展建筑石料开采及加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取缔、关闭本辖区内不符合规定的企业。书面通知其拆除设施设备,对逾期不拆除的加工厂进行强制关停。在整治期间供电部门对未取得相关合法手续的机制砂加工厂停止供电并对私自接电的加工厂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十八、医疗垃圾分类收集管理不规范,抽查浮梁县三龙镇、蛟潭镇、经公桥镇卫生院及乐平市临港镇卫生院等4家乡镇卫生院,发现医疗废物5-7天才转运一次。抽查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三宝分院等4家医院、乡镇卫生院生活垃圾桶中有输液瓶、针头、棉签、口罩。蛟潭镇卫生院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不规范,过期药品和医疗废物堆存一处,暂存间屋顶漏水;经公桥镇卫生院生活垃圾桶里有废弃口罩、棉签、针头。

整改进展情况:阶段性措施已完成,长期坚持。

1.严格落实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三龙镇、蛟潭镇、经公桥镇卫生院已经按照规定设置暂存点并同时在相应醒目位置张贴分类名称;严禁各类医疗机构将生活垃圾与医疗废物互混;

2.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制度,规范管理,三龙镇、蛟潭镇、经公桥镇卫生院已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台帐,已向医疗废物回收处置单位告知医疗废物有关转运规定并请他们按时转运。

五十五、浮梁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工地未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浮梁县污水处理厂未列入重点监管名录库,固废管理不规范,无导流沟;2020年1-6月多次超出协议规定标准接收康源养殖场厂养殖废水。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进行施工,已对裸露的泥土进行了覆盖。

2.浮梁县污水处理厂已列入国控污染源名录并列入省级重点监管单位,固体废物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了储存,改造了导流沟,现在导流沟排水通畅。已按污泥处置规范对污泥进行处理,已做到污泥不外溢,不污染环境。

3.康源公司严格按照纳管协议标准向污水处理厂输送养殖废水。

五十六、浮梁县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训练基地项目未落实扬尘管控“六个百分之百”要求,余土未覆盖,未设围挡;鹅湖中学旁临时搅拌站原料露天推放,没有雨污分流,生产设施未封闭,未见雾炮等抑尘设施,没有冲洗平台,没有手续。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余土已做覆盖处理,已建设围挡。

2.临时搅拌站设备已拆除,场地原材料已清理。

五十七、鹅湖镇固体废物堆存,现场大量白色固体露天堆放,没有做性质鉴定,没有防渗措施。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存贮的固体废物已取样送去鉴定,经第三方检测,废渣中常规重金属达到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2.堆放点已进行覆盖,地表已栽种树苗复绿。

五十八、康源农业发展有限发展公司与浮梁县污水处理厂签订了纳管协议,2020年6月康源外排废水总磷浓度普遍超纳管标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康源公司对外排废水总磷超标已进行整改,严格按照纳管协议标准向污水处理厂输送养殖废水,保证了浮梁县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六十、湘湖垃圾中转站现场检查时垃圾中转站管理混乱,渗滤液横流,异味较重,废旧家具堆置人行道上。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已安排工作人员对垃圾中转站清理完成,对垃圾渗滤液进行有效收集并规范处置。

2.已拆除原垃圾中转站。

六十一、“散乱污”企业整治效果不明显。景福沙场2019年年底投入运行,无环评手续。鹅湖镇天宝村有十余家无证石料加工厂,生产场区粉尘污染严重,无污染防治设施。龙源木业无环评手续,1MW的锅炉正在运行,锅炉房边堆放的垃圾被雨水冲击流入雨水沟,厂房内粉尘无组织排放,露天炼焦。鹅湖镇小源村竹炭厂,厂内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现场焦油味大,循环池堵塞严重,沉定池污水外溢严重,生产废水外排至周边农田。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景福沙场已自行拆除全部生产设备,场地已恢复原状。

2.鹅湖镇天宝地带现有11家石料加工厂,其中浮梁县有顺石材厂、浮梁县友谊石材厂、志平石材厂、浮梁县隆兴石材加工厂、浮梁县雪花白石材厂、宝泽石材石粉加工厂6家石材加工厂已完成加工场地清理整治,对加工区加建了围墙封闭,兴建了污水收集沟和沉淀池,对沉淀池加盖了挡雨棚,加工废水全部采取循环使用,沉渣由专人负责实行统一填埋处理,并完善了各类环保手续。浮梁县白云石粉厂、浮梁县永安石材厂、浮梁县天宝石材建材厂、浮梁县锦湖石粉厂、鹅湖镇潘村石粉厂完成了厂房密闭改造、除尘设施更新及场地硬化,编制了环评报告表,并通过专家评审,相关环保手续已审批。

3.对龙源木业下达了停产整改决定并函告县供电部门对其采取断电措施。依法处理了其违法行为,同时加大日常巡查力度,防止其非法生产。目前企业已停产,主要生产设备电动设备已拆除。

4.鹅湖镇小源村竹炭厂烟气处理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循环水池进行了清理,加装了挡雨棚,规范进出水管,焦油也按规范进行收集储存。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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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896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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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督察 环保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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