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馆室内装饰、展陈工程家具部分工程及安装(三次)招标公告

美术馆室内装饰、展陈工程家具部分工程及安装(三次)招标公告

沭阳县美术馆室内装饰、展陈工程家具部分工程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三次)

项目编号:*******

沭阳县委宣传部对沭阳县美术馆室内装饰、展陈工程家具部分工程采购及安装项目(三次)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已落实。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投标报名。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美术馆内

2、工 期:30日历天;

3、质量要求:合格;

4、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163.63万元,高于此招标控制价作废标处理。

二、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沭阳县美术馆室内装饰、展陈工程家具部分工程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独立法人资格和生产、销售、经营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的企业;

(二)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允许对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实施;

说明:

本次公开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招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单位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单位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四、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方式:网上报名(非会员报名)。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7月31日 ——2015年8月6日17时前

地点:登陆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yztb.com.cn)进行网上报名,逾时不再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同时在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肆佰元整/份,开标现场现金交纳,售后一概不退。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8月14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省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室

七、投标保证金:

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30000元】,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账户汇(转)入保证金专户。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单位凭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到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财务室确认到账)。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付(无息)。(账号见附件)

八、评标、定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九、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沭阳县台州路2号,沭阳县交通局大楼一楼

联系人:刘学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志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沭阳县新华小区高层301室

联系人:徐小艳 联系电话:139*****187

十、本次招标相关事项联系方式:

招标人:沭阳县委宣传部

联系人:王浩 联系电话:159*****888

附件: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户、帐号

①账户名称:沭阳县财政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

账 号:****************2666

②账户名称:沭阳县财政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营业部

账 号:****************001180

汇款行号:********0018

联系电话:

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

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营业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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