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含硫尾气优化提升改造项目湿法制酸装置新增燃烧炉等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465-
234*****002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含硫尾气优化提升改造项目湿法制酸装置新增燃烧炉等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编号:C
120*****18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 ,招标人为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含硫尾气优化提升改造项目拟新建一套1万吨/年湿法制酸装置(以硫记)及其配套设施,处理园区装置含硫化氢尾气,副产3万吨/年98%硫酸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包):(001)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含硫尾气优化提升改造项目湿法制酸装置新增燃烧炉等设备采购
标段(包)内容:本项目为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含硫尾气优化提升再造项目中湿法制硫酸装置新增设备的采购,需采购燃烧炉、余热回收器和汽包各一台,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文件(包括技术规格书、数据表、工程图、技术条件、设计规范等)自行设计、制作和供货。须在2023年8月30日前在业主现场整体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001)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含硫尾气优化提升改造项目湿法制酸装置新增燃烧炉等设备采购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单位或 其他组织。任何未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单位均不得参加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3)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 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投标人必须是专业的制造商,并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所需的设备设计、制造、供货、试验、验收、人员组织、售后服务等方面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D2级或以上)或环保工程承包三级或以上、产品制造检验报告、检验合格证书等实施能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述资格证书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上述资格证书正本扫描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代理商投标。
(6)投标人公司注册资金超过1个亿人民币或以上、实缴金额必须在10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无不良经
营行为(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所开具银行资信证明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8)投标人需提供近2015年至今(不限于),相近工况下的燃烧炉、余热回收器制造业绩至少各1个,相近工况是指:应用于化工行业接触介质为:硫化氢、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氢气、氮气、氨气等混合气体。燃烧炉、余热回收换热器应为1万吨H2SO4/年以上规模湿法硫酸应用业绩。余热回收器设计压力6.3MPa或以上的应用业绩,且在安装调试运行过程中无质量问题,并且燃烧炉至少成功运行三年且达到项目的要求。有效业绩判断条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同复印件或发票、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投标人需填写业绩清单,业绩格式见第六章第一卷格式。
(9)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公司近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0)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涉及影响本项目执行能力的诉讼案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ww.wenshu.court.gov.cn)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11)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投标材料真实有效,如在由招标人组织的考察活动中发现投标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投标人自愿接受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废除合同等要求(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12)投标人的投标代表需具有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如负责本次投标的代表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3年03月17日09时30分---2023年03月24日16时30分
获取方法:发送“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方式”至招标机构邮箱liutiezheng@bcig.cn,登记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1日09时30分
递交方法: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在渤化易采平台(http://www.bohuayicai.cn/)递交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1日09时30分
开标方式:在渤化易采平台(http://www.bohuayicai.cn/)在线开标。投标人需要在上述网站完成注册、绑定招标平台、取得CA,并向网站服务人员索要操作视频资料以便掌握在线投标操作。
7、其他公告内容
1、技术要求:(1)燃烧炉:材料:Q245R/20II及以上;满足GB/T713-2017、NB/T
*****-2017、GB/T 151-2014标准规定;抗拉强度≤585MPa。其他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文件”;(2)余热回收器:采用I级管束,换热管材料为Q345D钢管,满足GB/T 6479-2013 和 NB/T
*****-2021的要求的规定,且为冷拔(轧)无缝高精度钢管,不得拼装。其他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文件”;(3)汽包:设计温度:280℃;设计压力6.3/FVMPa;壳体材料:Q345R并符合GB/T713-2014的规定。其他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文件”。2、交货期:2023年8月30日前在业主现场整体交货。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未在招标机构登记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十路3369号
联 系 人: 冯宗元
电话:
155*****911 电子邮件: sc11x@tjsoda.com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渤化化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中国天津市和平区辽宁路187号
联 系 人: 刘铁铮
电话:
188*****359 电子邮件: liutiezheng@bcig.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