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小河子棚户区改造工程南湖香榭里(A区-10#、A区-12#)工程招标公告
东小河子棚户区改造工程南湖香榭里(A区-10#、A区-12#)工程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黑山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一]
招标代码:********120401 建筑工程|
黑山县东小河子棚户区改造工程南湖香榭里(A区-10#、A区-12#)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山县东小河子棚户区改造工程南湖香榭里(A区-10#、A区-12#)工程项目已由黑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黑发改发【2013】5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山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工程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黑山县黑山县镇东小河子。
2.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为9429.30平方米。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框架结构 层数:6层。
2.3合同估算价为:约938万元。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5 工期要求:2015年8月30日开工至2015年11月20日竣工,计划工期82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备符合规定的信用报告概述在有效期内(一年)A级及A级以上信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建造师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证书原件(房屋建筑专业)、建造师安全考核证、相应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类似工程业绩)、具备符合要求的A级以上(含A)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于2015年7月31日至2015年8月4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天一招投标有限公司进行报名,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进行报名。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5年7月31日至2015年8月4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3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100元/本,售后不退。
4.4投标保证金金额1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20日10时3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为2015年8月20日10时30分,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山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地 址:黑山县黑山县镇东小河子
联系人:张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一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福兴花苑11-148号
邮 编:121000
联系人:张弟
电 话:****-*******
日 期:201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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