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镇海基地二期油制氢项目气化炉衬里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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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3/3/22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本标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本标为智能化电子招标项目,编制投标文件时需要在线维护基础信息,请投标人予以关注,尽早熟悉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并编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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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工程镇海基地二期油制氢项目1679-P0032-8026气化炉衬里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工程镇海基地二期油制氢项目1679-P0032-8026气化炉衬里(WZ********-0391-3606-B1)招标人为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其他,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气化炉衬里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其他耐火材料及制品
1.00
包1-气化炉衬里
2
耐火衬里、浇注料
1.00
包1-气化炉衬里
3
耐火胶泥(结合剂)
1.00
包1-气化炉衬里
4
耐火模块(组件)
1.00
立方米
包1-气化炉衬里
5
耐火毯(毡)、板、纸、布、绳、带
1.00
平方米
包1-气化炉衬里
6
耐火砖
1.00
包1-气化炉衬里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方具有满足本项目SE重质油气化炉耐火隔热衬里材料合格产品的生产能力,衬里结构设计、砖型设计及整体热膨胀、热传导计算能力,筑炉施工能力与烘炉指导能力,并提供相应的资质及证明文件。

3.1.7 投标方应至少具有两套不同装置自行设计、整套供货、施工的新建气化制合成气装置(包括油气化或煤气化)气化炉耐火隔热衬里的应用业绩,且至少稳定运行两年及以上的应用业绩(合同交货期在2020年12月31日前)。以上业绩要求投标人在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应的业绩表和相应的技术附件(内容至少包括结构设计方案、供货范围、现场施工)、商务合同、发票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文件。

3.1.8 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

3.1.9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和内容上完全满足招标技术文件中提出的所有相关应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3.1.10 投标方具有的资质证书: (1)有效期内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2)有效期内GB/T*****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有效期内GB/T*****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11 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3.1.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3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2日 8:00时至2023年3月29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12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2日09:00

开标地点:宁波市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远程开标)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4月12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事宁波招标中心
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院士路660号
地址:
宁波市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
邮编:
邮编:
联 系 人:
陈央
联 系 人:
郝晨光
电话:
电话:
电子邮件:
chenyang.snec@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haocg@sinopec.com
2023年3月22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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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工程镇海基地二期油制氢项目1679-P0032-8026气化炉衬里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工程镇海基地二期油制氢项目1679-P0032-8026气化炉衬里(WZ********-0391-3606-B1)招标人为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其他,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气化炉衬里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其他耐火材料及制品
1.00
包1-气化炉衬里
2
耐火衬里、浇注料
1.00
包1-气化炉衬里
3
耐火胶泥(结合剂)
1.00
包1-气化炉衬里
4
耐火模块(组件)
1.00
立方米
包1-气化炉衬里
5
耐火毯(毡)、板、纸、布、绳、带
1.00
平方米
包1-气化炉衬里
6
耐火砖
1.00
包1-气化炉衬里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方具有满足本项目SE重质油气化炉耐火隔热衬里材料合格产品的生产能力,衬里结构设计、砖型设计及整体热膨胀、热传导计算能力,筑炉施工能力与烘炉指导能力,并提供相应的资质及证明文件。

3.1.7 投标方应至少具有两套不同装置自行设计、整套供货、施工的新建气化制合成气装置(包括油气化或煤气化)气化炉耐火隔热衬里的应用业绩,且至少稳定运行两年及以上的应用业绩(合同交货期在2020年12月31日前)。以上业绩要求投标人在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应的业绩表和相应的技术附件(内容至少包括结构设计方案、供货范围、现场施工)、商务合同、发票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文件。

3.1.8 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

3.1.9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和内容上完全满足招标技术文件中提出的所有相关应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3.1.10 投标方具有的资质证书: (1)有效期内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2)有效期内GB/T*****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有效期内GB/T*****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11 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3.1.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3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2日 8:00时至2023年3月29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12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2日09:00

开标地点:宁波市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远程开标)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4月12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事宁波招标中心
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院士路660号
地址:
宁波市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
邮编:
邮编:
联 系 人:
陈央
联 系 人:
郝晨光
电话:
电话:
电子邮件:
chenyang.snec@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haocg@sinopec.com
2023年3月22日

宁波工程镇海基地二期油制氢项目1679-P0032-8026气化炉衬里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工程镇海基地二期油制氢项目1679-P0032-8026气化炉衬里(WZ********-0391-3606-B1)招标人为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其他,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气化炉衬里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其他耐火材料及制品
1.00
包1-气化炉衬里
2
耐火衬里、浇注料
1.00
包1-气化炉衬里
3
耐火胶泥(结合剂)
1.00
包1-气化炉衬里
4
耐火模块(组件)
1.00
立方米
包1-气化炉衬里
5
耐火毯(毡)、板、纸、布、绳、带
1.00
平方米
包1-气化炉衬里
6
耐火砖
1.00
包1-气化炉衬里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方具有满足本项目SE重质油气化炉耐火隔热衬里材料合格产品的生产能力,衬里结构设计、砖型设计及整体热膨胀、热传导计算能力,筑炉施工能力与烘炉指导能力,并提供相应的资质及证明文件。

3.1.7 投标方应至少具有两套不同装置自行设计、整套供货、施工的新建气化制合成气装置(包括油气化或煤气化)气化炉耐火隔热衬里的应用业绩,且至少稳定运行两年及以上的应用业绩(合同交货期在2020年12月31日前)。以上业绩要求投标人在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应的业绩表和相应的技术附件(内容至少包括结构设计方案、供货范围、现场施工)、商务合同、发票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文件。

3.1.8 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

3.1.9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和内容上完全满足招标技术文件中提出的所有相关应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3.1.10 投标方具有的资质证书: (1)有效期内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2)有效期内GB/T*****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有效期内GB/T*****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11 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3.1.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3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2日 8:00时至2023年3月29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12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2日09:00

开标地点:宁波市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远程开标)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4月12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事宁波招标中心
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院士路660号
地址:
宁波市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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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陈央
联 系 人:
郝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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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电子邮件:
chenyang.snec@sino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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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2日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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