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冠脉支架类、人工关节类耗材医疗机构采购数据核准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冠脉支架类、人工关节类耗材医疗机构采购数据核准工作的通知
晋药招〔2023〕12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直各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精神,为加强对国家组织冠脉支架、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结果执行情况的监测监督,请各市医疗保障局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冠脉支架类、人工关节类耗材采购数据核准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购数据核准范围
本次核准冠脉支架和人工关节两类耗材的采购数据,核准时间范围为采购结果执行日至2023年1月31日。
数据核准工作将长期开展,请各医疗机构按月完成数据核准及提交,请各级医保部门及时完成数据审核工作。
二、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网址
请各医疗机构按照以下网址使用原项目对应的报量分量用户名登录平台进行分类填报。
冠脉支架类:
*****/">http://hc.tjmpc.cn:*****
人工关节类耗材:
*****/">http://hc.tjmpc.cn:*****
三、采购数据核准流程
1.各市医疗保障局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依托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联采平台),开展采购数据核准工作。医疗机构汇总本单位HIS系统内冠脉支架和人工关节两类耗材每月的实际使用数据后,在联采平台填报每月实际使用数量和金额等数据。HIS系统数据与网采数据不一致时应修正,直至数据一致。医疗机构完成数据核准后,提交至地市级医保部门审核。
2.地市级医保部门需保证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填报数据的质量,确认无误后提交省级医保部门审核。
3.省直各医疗机构汇总本单位HIS系统内冠脉支架和人工关节两类耗材每月的实际使用数据后,在联采平台填报每月实际使用数量和金额等数据。HIS系统数据与网采数据不一致时应修正,直至数据一致。省直各医疗机构完成数据核准后,提交至省级医保部门审核。
四、时间安排
医疗机构核准并提交数据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9时-2月22日17时;
地市级医保部门核准并提交数据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9时-2月23日17时。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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