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航系统生态红线范围内公务码头整合搬迁工程施工环保措施公示(第一次)

长航系统生态红线范围内公务码头整合搬迁工程施工环保措施公示(第一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规定,现将长航系统生态红线范围内公务码头整合搬迁工程施工期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予以公开。如对本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工程建设期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

建设单位:长江航道局

地  址:武汉市解放公园路16号   邮编:******

联系人:杨海龙          联系电话:027-********

电子邮箱:********@QQ.com

一、开工建设情况

2022年9月28日,长航系统生态红线范围内公务码头整合搬迁工程正式开工建设,批复建设工期24个月,投资2016.90万元。

二、工程参建单位

参建单位

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

长江航道局

设计单位

长江重庆航运工程勘察设计院

施工单位

长江宜昌航道工程局

监理单位

长航监理有限公司(武汉)

三、工程基本情况

确立文件

交通运输部关于长航系统生态红线范围内公务码头整合搬迁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交水函〔2021〕692号)

建设性质

改扩建

建设地点

荆州航道处搬迁合建码头

黄冈巴河海巡执法大队与黄冈航道处搬迁合建码头

芜湖头棚海巡执法大队搬迁新建码头

工程位于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沙市港五码头水域,长江左岸,中游航道里程约477.6km。

工程位于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鄂黄大桥下游约100m,长江左岸,下游航道里程约944.0km。

工程位于安徽省芜湖市戈江区(原三山区)团洲村原头棚海巡执法大队码头下游约40m长江右岸,下游航道里程约468.90km。

建设内容

码头由 2 条趸船(利旧)和接岸设施构成,设置航道工作船泊位 2 个,泊位长度 88.9 米。

码头建设实体斜坡道等接岸设施,购置跳板 3 块,利旧跳趸 1 艘,配套建设趸船系泊、水电、通信等设施。 

码头由2条趸船(利旧)和接岸设施构成,设置海事、航道工作船泊位各1个,泊位长度96.68米。

码头建设“h”型栈桥和斜坡道等接岸设施,购置跳板 5 块、跳趸 4 艘,其余跳趸跳板利旧,配套建设趸船系泊、水电、通信等设施。

码头由1条趸船(利旧)和接岸设施构成,设置海事工作船泊位1个,泊位长度36米。

码头建设架空栈桥、固定式墩台、活动钢引桥等接岸设施,购置浮趸 1 艘,配套建设趸船系泊、水电、通信等设施。

四、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环境要素

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生态环境

水生生态

⑴加强生态保护的宣传和管理力度,严禁施工人员利用水上作业之便捕捞珍稀水生保护动物。 

⑵水下施工应避开鱼类产卵繁殖期及鱼苗摄食育肥期(3月~7月),尽量选择12月~2月的枯水季节进行。

⑶施工期的各种固体废物不得随意抛弃至长江中。

⑷利用作业机械发动机声音、敲击船舷、敲盆等措施驱赶江豚、中华鲟等珍稀水生动物。

⑸鉴于含油污水随意排放将导致水域水体的透光率下降,降低浮游植物的光合作用,影响水域的初级生产力,引起生态平衡的失调等,严禁排放船舶含油污水,避免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

陆生生态

⑴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特别是国家级及省级重点保护动物。 

⑵合理安排施工期,尽量避免在鸟类繁殖、迁徙时期安排作业内容。

⑶鉴于鸟类对噪声、振动和光线的特殊要求,选用低噪声系列工程机械设备,严禁高噪声设备在夜间施工,施工车辆在湿地公园内尽量减少鸣笛,湿地公园内不得设置搅拌站。进入湿地公园施工车辆要减速行驶,夜间使用低能灯,尽可能避免强光直接照射。

⑷在码头区域进行绿化,使因施工破坏的地表植被得到补偿,也起到减少水土流失、降低作业尘土及作业噪声,发挥绿化植物吸收废气和美化环境的综合环境保护功能作用。

水环境

⑴施工船舶不得向施工水域排放船舶污水,确需排放舱底油污水、生活污水的船舶,应向海事部门提出申请,由海事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

⑵施工现场的水泥、沙、石料应统一管理合理堆放,下雨时应加以遮盖,以避免径流雨污水的污染影响。

⑶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不得在工程所在水域排放。

⑷施工期固体废物(施工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不得抛弃至江中。

声环境

⑴加强机械和车辆的维修和保养,保持其较低噪声水平。

⑵合理安排高噪声施工作业的时间,在夜间禁止作业,特殊情况需连续施工的,报工地所在区或市环保局批准后方可在指定日期内施工。

环境空气

⑴施工期对施工道路定期清扫和洒水,以降低施工期道路扬尘,减少大气污染。洒水次数视天气和运输状况决定。

⑵料堆和贮料场遮盖或洒水以防止尘埃污染。运送建筑材料的卡车采用遮盖措施,减少物料洒落。

⑶场地绿化和其它形式恢复生态环境。

固体废物

⑴ 施工队伍的生活垃圾和零星建筑垃圾实行袋装化,送至港区垃圾场处理。

⑵ 经常清理建筑垃圾,可每周整理施工现场一次,以保持场容场貌整洁。

⑶ 设置杂物放置区、垃圾箱和卫生责任区,并确定责任人和定期清除的周期。

⑷ 施工船舶生活垃圾用塑料袋收集后送至港区垃圾场处理,少量施工钻渣经晾干后用作陆域回填或其它综合利用,不得将钻渣直接抛入长江。

环境风险

⑴施工船舶必须根据施工水域船舶动态,合理安排进出港船舶的航行时间和施工船舶作业面,提前采取避让的措施。

⑵制定本工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相关部门、单位建立事故应急联动机制,并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

⑶配备围油栏、吸油毡、收油机等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和设备。

⑷开展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演练。

环保管理

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制,制定环境保护专项方案和环境保护工作计划,负责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实施,保障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环境监理

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发现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施工行为,及时制止并要求整改,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环境监测

按监测计划开展工程环境空气、声环境和水环境环境监测工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施工 生态红线 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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