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庄子镇双新村绿色标准化设施瓜菜生产基地钢架拱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大庄子镇双新村绿色标准化设施瓜菜生产基地钢架拱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大庄子镇双新村绿色标准化设施瓜菜生产基地钢架拱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等文件要求,酒泉国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庄子镇双新村村民委员会,对大庄子镇双新村绿色标准化设施瓜菜生产基地钢架拱棚建设项目以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确定邀请金塔县纪伟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金塔县春丰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陕西海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三家单位参与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JQGY(2023)047号
二、招标内容:
新建瓜菜种植连栋钢架拱棚100亩(结算时以实际亩数结算,详细工程量见公告附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注:本项目工程量,以公告后附的20亩清单量为基数,由投标人自行测算。
三、采购预算金额:
¥ *****.94元/亩(大写:人民币壹万伍仟叁佰零肆元玖角肆分)。
注:本项目招标以单价为准。
四、竞价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2、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文件需加盖公章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新版),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
六、竞价及其他要求:
1、本项目以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竞价费用合计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总金额,不得低于成本价,竞价费用包含施工和其他按有关规定需要承担及配合的项目费用(包括人工及材料、运费、税款等所有相关费用);
2、本项目中标后由中标单位负责实施,不得将工程肢解分包或转包,中标单位需向代理公司提交纸质报价文件两份(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七、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3月22日17时00分。
竞价截止时间:2023年3月22日19时00分。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大庄子镇双新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刘琮联系电话:136*****592
招标代理机构:酒泉国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兴彦联系电话:189*****168
2023年3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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