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扶欢敬老院装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綦江区扶欢敬老院装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重庆市綦江区扶欢敬老院装修改造工程施工
竞争性比选文件
比 选 人:重庆市綦江区扶欢镇人民政府(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一五 年 七 月
目 录
一、比选条件1
二、工程概况及比选范围1
三、资金情况1
四、现场踏勘1
五、工程质量要求1
六、工期要求1
七、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2
八、计价和结算2
九、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装订与提交6
十、比选保证金7
十一、履约保证金7
十二、比选办法8
十三、比选时间安排8
十四、无效比选申请文件的确认9
十五、工程款支付9
十六、合同10
十七、相关费用10
十八、联系方式10
十九、比选申请文件格式10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2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3
(三)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14
(四)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15
(五)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承诺书17
(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8
重庆市綦江区扶欢敬老院装修改造工程施工竞争性比选文件
一、比选条件
重庆市綦江区扶欢敬老院装修改造工程已由綦发改审批〔2015〕109号文批准建设,比选人(业主)为重庆市綦江区扶欢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工程建设费用约98万元。该项目现已具备发包条件,经研究,决定采用竞争性比选的方式进行发包。
二、工程概况及比选范围
1.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重庆市綦江区扶欢镇,装修改造敬老院建筑面积1113.5平方米,框架结构,3层,高度9.9米。其余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2.比选范围:设计施工图、竞争性比选文件、财政评审报告等资料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三、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四、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时间由比选申请人在比选前自行确定。踏勘现场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比选申请人自行负责,勘查与否均视为已踏勘。如踏勘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概由比选申请人负责。如有疑问,向比选人咨询。
联系人:余女士 电话:139*****623
五、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六、工期要求
工期为3个月。
七、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本工程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比选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比选时出示原件备验;
(2)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交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比选时出示原件备验;
(3)提交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比选时出示原件备验。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交2014年6月-2015年6月比选申请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社保凭据。
3.其他要求
(1)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交2014年6月-2015年6月比选申请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社保凭据;
(2)项目班子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各一名,提交2014年6月-2015年6月比选申请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社保凭据。
4.比选申请人须遵守《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分支机构负责人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和《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到比选现场,否则,比选人当众退还其比选申请文件。
八、计价和结算
1.计价原则:
(1)比选报价范围: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各比选申请人应对比选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进行报价。
(2)报价原则:本工程由比选申请人以竞争性比选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本次比选范围的施工设计图纸、《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建筑安装工程节能计价定额》CQJNDE-2013与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同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及相关配套文件为依据,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
(3)比选申请人应按网上发布的招标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应是本工程合同段比选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比选报价,并以比选申请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4)比选申请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比选申请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比选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或总价中。比选申请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比选人将不予接受。
(5)比选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比选申请人不得修改,否则为废标。
(6)本工程比选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85.02 万元(其中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 3.053682 万元);清单综合单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等最高限价详见网上发布的招标工程量清单。
(7)安全文明施工费:
1) 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2) 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比选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关于调整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及工程计价表格的通知》(渝建价发[2014]6号)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为暂定金额,与比选总报价最高限价一起公布。《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承诺书》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比选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竞争性比选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比选申请文件按废标处理。
2.结算原则:
(1)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建筑安装工程节能计价定额》CQJNDE-2013与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执行。
(2)结算原则:结算总造价=中选综合单价×实际完成工程量±设计变更等+措施费+其它项目费+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实结算金额+税金+合同约定其他费用。
1)在工程结算时,如中选综合单价未超过比选人发布的最高限价,则按中选综合单价执行;如中选综合单价超过比选人发布的最高限价,比选人按该项清单综合单价的最高限价下浮10%进行结算。由于市场物价波动影响结算综合单价的,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相关规定执行。
2)实际完成工程量按《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计算,由比选人、监理、中选人三方共同签字确认。
3)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工程设计变更、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或新增项目结算原则:工程设计变更经相关部门同意确定后,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或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有漏项或工程施工中出现新增项目,由中选人在该项目发生后7天内向比选人提出,经比选人审核并按相关管理程序实施,上述情况均以比选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基准进行比较。调整方法如下:
①变更(包括签证)工程与比选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的子项,则按中选时的相同子项的综合单价执行。如中选综合单价未超过比选人发布的最高限价,则按中选综合单价执行;如中选综合单价超过比选人发布的最高限价,比选人按该项清单综合单价的最高限价下浮10%进行结算。由于市场物价波动影响结算综合单价的,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相关规定执行。
②变更(包括签证)工程与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子项的,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建筑安装工程节能计价定额》CQJNDE-2013与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进行组价,按中选总价与最高限价同等下浮比例总价下浮作为结算价。其中的人工调差、材料调差和未计价材料价格按以下办法调整:比选报价中已有的项目的价格按比选报价执行(不能超过同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中的信息价);比选报价中没有的项目,其价格根据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中的平均值执行;《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中缺项的材料价格由比选人、监理、中选人根据市场行情共同认质认价确定,经审计认定后进入结算。
③变更工程量经业主同意后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规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管理程序按《重庆市綦江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编)》(綦江府发〔2014〕20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4)措施费:比选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以内的措施费以项为单位计量的,按中选价结算;以工程量自然单位计量的,按合格竣工工程量×中选综合单价结算。在工程结算时,如中选综合单价未超过比选人发布的最高限价,则按中选综合单价执行;如中选综合单价超过比选人发布的最高限价,比选人按该项清单综合单价的最高限价下浮10%进行结算。由于市场物价波动影响结算综合单价的,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相关规定执行。项、量增减变更的措施费按实结算。
5)其它项目费:按实际发生金额及规定计算。
6)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渝建发〔2014〕25号文规定按实结算。
7)规费: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8)税金: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9)合同约定其他费用:按合同规定执行。
九、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装订与提交
1.比选申请人将资格审查资料(即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料的复印件,以及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项目班子主要管理人员的上岗证、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等资料的复印件)一式三份装订成册装入“资格审查资料”袋,密封并加盖比选申请单位公章;投标函部分(即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承诺书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一式三份装订成册装入“投标函部分”袋,密封并加盖比选申请单位公章。
2.“资格审查资料”袋、“投标函部分”袋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密封并加盖比选申请单位公章。
3.资格审查资料中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项目班子主要管理人员的上岗证、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在比选时出示原件备验。
4.投标文件大袋封面注明:
●项目名称:重庆市綦江区扶欢敬老院装修改造工程
●文件名称:比选申请文件
●比选申请人: (比选申请人名称) 加盖比选申请单位公章
十、比选保证金
1.比选保证金的金额:¥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2.比选保证金的缴纳时间:比选截止时间前必须到帐。
3.比选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比选申请人可以自行选择电汇或转账。
提交帐户: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綦江支行
提交帐号:0166 0164 300000 18
特别提示:
(1)比选保证金必须由比选申请人基本存款帐户转出或汇出;比选时各比选申请人必须将银行进帐单回单或电汇凭证回单和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证明原件带至比选现场查验。
(2)若各比选申请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执行,其比选申请文件按无效标文件处理。凡出票人或汇款人和收款人的全称、帐号、开户银行有误或未盖银行业务章者,视为未提交比选保证金,不得参加比选。
(3)比选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进帐单回单或电汇凭证回单等证明资料若经查实为虚假资料,其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失去比选资格。
(4)中选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通过银行转帐退还比选结果未列入中选候选人的比选申请人的比选保证金,施工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通过银行转帐退还中选候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5)本工程比选申请人比选过程中有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且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本工程中选人无故放弃中选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且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选金额的10%
2.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中选人在中选结果公示结束后签订施工合同前缴纳入比选人指定账户。
3.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后返还,不计息。
十二、比选办法
1.评选小组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组成。
2.有效报价:所有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比选总报价为有效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比选总报价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3.比选标底:在所有有效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比选标底。
4.分值计算:有效报价在比选标底浮动范围(含+3%至-10%)内者,得基本分 70分。在此基数上,有效报价与比选标底相比,每上浮1%扣3分,每下浮1%加3分,最多扣9分或加30分。有效报价在比选标底浮动范围(+3%至-10%)外者,得0分。
5.在比选标底浮动范围内者,未参与比选标底计算的有效报价,仍应参加计算相应分值。
以上计算原则用插入法计算最后得分, 所有计算数据及评分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选小组对比选申请人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合格的前三名中选候选人。若同时出现2个或2个以上比选申请人的最高得分相同,则比选人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第一中选候选人的名次。
十三、比选时间安排
1.2015年 7月 31日10时00 分(北京时间) 在綦江区招投标信息发布网(http://www.cqmxd.com/)和綦江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cqqjxjy.com/)发布竞争性比选公告,同时在綦江区招投标信息发布网和綦江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发布竞争性比选文件及其它相关技术资料。比选前各比选申请人应随时关注上述网站上比选人发布的所有关于本工程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比选申请人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竞争性比选文件500元/套,比选申请人须最迟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费用,否则作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比选文件,其比选申请文件予以拒收。
2.比选时间和地点: 2015 年 8月 6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在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室(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中山路7号万代商城3楼,工商银行对面)进行竞争性比选。
十四、无效比选申请文件的确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视为未响应竞争性比选文件而作为废标条件:
1.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没有加盖比选申请单位公章的;
2.未按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按时提交比选保证金的;
3.比选申请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比选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5.比选报价明显低于成本的;
6.比选工期超过规定的工期的;
7.竞争性比选文件中要求的比选申请文件的几个组成部分的任一部分被认定为无效的;
8.比选申请文件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十五、工程款支付
工程全部竣工并验收合格支付到合同价的70%,结算审计结束后一年内支付到审计结算价的95%。余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按规定支付(不计息)。
十六、合同
1.本工程合同执行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9年版)。
2.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根据竞争性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取消其中选资格,其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比选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十七、相关费用
1.本工程招标代理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取,由中选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支付给代理机构。
2.本工程综合交易服务费对中选人按中选金额的2.65‰收取,由中选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一次性支付给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3.本工程比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的,区交易中心出具《交易鉴证证明》,比选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依据《交易鉴证证明》对中选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十八、联系方式
比 选 人:重庆市綦江区扶欢镇人民政府
地 址:重庆市綦江区扶欢镇
联 系 人:余女士
电 话:139*****623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綦江区文龙街道龙角路6-1号
联 系 人:蔡女士
联系电话:***-********
十九、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
比选申请文件
资格审查资料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比选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并加盖鲜章
备注: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
2.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另外准备一份在比选现场出具。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比选申请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我单位的 (姓名) 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比选人名称) 的 (工程名称 ) 的比选活动。代理人在比选、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特此授权。
被授权人: 性别: 年龄:
单 位: 部门: 职务: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并加盖鲜章
(三)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比选申请人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
传真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 目 经 理
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备注:
本表后附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单位公章,比选时出示原件备验。
(四)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
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质检员
安全员
备注:
1.本表后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项目班子主要管理人员的上岗证、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等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单位公章。外地入渝企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及登记备案的人员名单复印件)。
2.比选时出示上述有关证件和证明的原件备验。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
比选申请文件
投标函部分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五)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承诺书
比选人:
1.根据你方拟建 (工程名称) 竞争性比选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踏勘现场和研究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内容、工程建设标准,我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其中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 万元)的比选总报价并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区财政评审报告等要求施工。
2.一旦我方中选,我方保证在 个月内完成竞争性比选文件约定的施工内容。
3.除非达成另外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竞争性比选文件以及区财政评审报告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 期: 年 月 日
(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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