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赣01破12号(2021)赣01破12号江西沪航实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关于选聘审计机构的邀请函

(2021)赣01破12号(2021)赣01破12号江西沪航实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关于选聘审计机构的邀请函

江西沪航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选聘审计机构的邀请函

致各审计机构: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8日作出(2020)赣01破申35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江西沪航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航公司”)的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1年5月17日作出(2021)赣01破12号决定书,指定江西秦风律师事务所担任江西沪航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现根据沪航公司破产重整工作需要,管理人拟聘请一家审计机构对沪航公司进行审计,如贵单位对沪航公司审计工作有意向,请与管理人联系并报名。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西沪航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98******G

法定代表人:帅伟华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水湖昌北大道888号

成立日期:2010年1月19日

经营范围:复混肥生产,化肥、汽车配件、摩托车及配件、农膜、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铝合金材料、五金交电、橡胶及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品除外)的销售;农业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状态:存续

登记机关: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人民币万元)

持股比例(%)

1

帅伟华

3000

60

2

帅式万

2000

40

合 计

5000

100

企业经营状况:沪航公司现处于停业状态。

二、审计对象和内容

(一)审计对象

1.审计的范围包括沪航公司成立至破产重整申请受理之日的全部财务信息及关联方财务信息;

2.完成管理人要求的其他工作。

(二)审计内容

1.收入是否合法、真实,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坐收坐支情况,有无截留情况,支出是否合法、真实,是否符合国家财会制度;

2.有无获取非正常收入、侵占、挪用、私分资金和套取现金等问题;

3.资产、负债、资金收支流向、资产处置情况,发现账面资产和实际资产不一致的原因;

4.审查是否存在公卡私用、私卡公用现象,如有,需对关联的个人银行卡流水及相关信息进行审计;

5.审查股东是否存在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抽逃出资等情形;

6.审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当交易从而损害被审计单位利益;

7.审查是否存在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等行为;

8.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以上审计工作根据人民法院和管理人的要求出具专项或者完整形式的审计报告。

具体工作内容在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中约定。

四、审计费用的支付

审计费用的支付在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中约定。

五、报名条件

1.具备法定从业资格,并入选江西省“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信息平台名录”,执业范围涵盖江西省南昌市;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3.近三年未参与对沪航公司的审计工作,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判断的情形;

4.具有从事企业破产案件审计业务相应的工作能力或经验;

5.项目承办人员须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善于沟通、合作;

6.满足管理人对项目完成的时间、质量要求。

六、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机构基本情况介绍;

2.资质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营业执照、有效的审计机构注册证书、入选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信息平台名录的证明材料、破产案件审计业绩(如有);

3.拟参与本项目审计工作的人员简介及资质证明材料;

4.近3年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的承诺函;

5.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承诺函;

6.工作服务方案及服务报价;

7.项目人员联系方式及授权委托书。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需逐页加盖机构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七、报名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6日下午17:30前。

2.材料递送方式:请有意向的审计机构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递交至江西秦风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叶律师 151*****981,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世贸路942号远帆大厦A座15楼江西秦风律师事务所)。

八、其他说明

管理人将根据报名机构的资质情况、工作经验、人员安排、审计报价、服务方案、社会信誉等方面综合考虑,确定一家作为本案的审计机构,并向其发送入选通知书,签订书面协议。

对于已报名未入选的机构,本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江西沪航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
0322【沪航】关于选聘审计机构的邀请函.pdf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选聘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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