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浙江丽水机场工程飞行区第三方试验检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新建浙江丽水机场工程飞行区第三方试验检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新建浙江丽水机场飞行区工程第三方试验检测项目-(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建浙江丽水机场工程已由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和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航华东函[2020]25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民航发展基金省人民政府财政资金、市人民政府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丽水机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飞行区第三方试验检测服务(第一部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浙江丽水机场飞行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道工程、助航灯光及站坪照明工程、空管工程、飞行区消防工程及附属工程。

2.2建设地点:浙江省丽水市。

2.3计划工期:约18个月。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对新建浙江丽水机场工程飞行区涉及的民航专业工程质量进行试验检测,包括场道工程、助航灯光及站坪照明工程、空管工程与工程质量、工程性能有关的第三方平行试验检测工作,并出具试验报告,检测项目详见发包人要求,检测频率满足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规范以及主管部门与建设单位要求。

2.5 服务周期:从第三方试验检测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通过民航行业验收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需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乙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等级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第三方检测单位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人员(提供2022年01月至2023年01月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凭证),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上岗证书。

3.3 信誉要求:投标登记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 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项目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存在利益关系。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申请。

3.6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符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拟投标人于2023年 3 月 22 日 09:00时至2023年 327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上传报名资料至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进行网上报名。

4.2报名资料包括:①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项目负责人职称及上岗证书;④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4.3请拟投标人于2023年 3月 2209:00时至2023年 3月 27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技术资料费),售后不退。

4.5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寄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4 13 09 00分,地点为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龙华开评标区(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300号,近地铁11号线7号口)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水机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

联系人: 冯工

电话: 0578-*******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306弄7号富丽大厦23楼

联系人:郭工、李工

电话:021-********转107、105

邮箱:*********@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试验检测 第三方 飞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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